[本网讯] 随着我市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住宅区配套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成为引发矛盾投诉的源头。
为了加强对居住区配套设施的监管,市建设局将出台《建德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合同》管理实施办法,该办法要求房产开发企业在施工前与建设局签订合同,并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和项目建设计划的要求,按期实施配套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建项目建设,并按规定进行移交,保证配套设施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该合同管理实施后,将对改善居住区环境质量,保障居民合法权益的起到积极有益的作用。(章利平)编辑 徐卫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