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市将按照“改善农村环境、遏制违法建筑”的要求,重点拆除一批典型的违法建筑,坚决查处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后产生的违法建筑,实现“新违建零控制、老违建负增长”的工作目标,确保专项整治期间全市拆除农村违法建筑不少于20万平方米的任务。
乡镇(街道)“拆违办”也将配套成立,并设立村级违法建筑巡查员、信息员队伍,形成“防违、控违、拆违”三级长效管理网络。
据了解,市“拆违办”为做好负责全市“防违、控违、拆违”工作的组织指挥、牵头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乡镇(街道)拆违办负责本辖区防违、控违、拆违工作的组织实施,着重做好违法建筑的巡查发现、及时制止、自拆强拆等工作。
为了加强有效监督,市“拆违办”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64719571、64719572、64719573,办公地址在新安江街道江滨路58号原新桥宾馆四楼。(记者 翁校龙)编辑 徐卫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