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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事项怎么办?点击查看流程步骤
2008-10-17 07:21

  通过第四轮审改,我市不仅彻底摸清了全市行政许可事项的家底,而且绝大多数单个事项的审批时限压缩到全杭州甚至省内外最短,为推行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近期,市审批行政服务中心整理出部分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理清每项审批流程,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指导群众办事。

   工程建设防雷审批手续办理
办理流程
第一阶段:开工前,办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第一步:业主到审批中心气象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详见提交资料栏)
第二步:7个工作日之后到审批中心气象窗口领取消防审核意见书

第二阶段:工程结束后,办理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第一步:业主到审批中心消防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详见提交资料栏)
第二步:资料审核通过当即发证
提交资料: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1份(窗口领取或网上下载);
2、防雷工程设计单位和人员资质证、资格证及复印件1份;
3、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有关技术评价意见1份;
4、防雷产品相关资料(备案情况等)。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
2、《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复印件;
3、防雷装置竣工图;
4、防雷产品相关资料:合格证、测试报告、备案资料等(审核时已提供且施工中未更换防雷产品的可不报);
5、防雷装置竣工检测报告。


  购买商品房如何办理契证
随着近几年来,社会经济的发展,购置商品房的家庭也越来越多,那购置后的商品房如何办理契证呢?需要提交那些材料呢?交纳契税的税率是多少呢?现笔者通过和市审批服务中心联系,了解到卫契证办理的相关程序和要求。

购买商品房办理契证需提供的资料
1、个人购买商品房办契证需提供的资料:
(1)商品房销售合同复印件
(2)商品房公司房产证复印件
(3)商品房销售发票
(4)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购买商品房办契证需提供的资料:
(1)商品房销售合同复印件
(2)商品房公司房产证复印件
(3)商品房销售发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购买商品房契税税率情况:
1、个人购买普通住宅及2005年5月31日之前签定合同的非普通住宅,税率1.5%
2、其它房产:税率3%
办理地点:建德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办理时限:即办
注意事项:单位购买商品房的来审批中心办证时请带上单位公章。

  买到房子如何办理房产证
随着住房消费的不断升温,二手房交易日趋频繁,如果您买了二手房后,该如何办理房产证呢?在办证过程中又该注意哪些问题?知道了相关手续和流程,原来看似复杂的房产证办理就变得简单了。
二手房转移登记需提供资料:

1、建德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4、房屋转让合同(示范文本);
5、契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6、转让方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未婚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单身证明和婚姻状况声明书原件;
7、受让方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未婚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单身证明和婚姻状况声明书原件。

二手房转移登记的几种特殊情况:

1、未成年人可否申请房屋登记?手续该如何办理?

 未成年人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被监护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监护人提供的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应当经过公证。

  2、境外人士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有什么特殊要求?

  首先涉外、涉港、澳、台房产转让,买卖合同须经公证;其次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姓名(或中文译名);如果在办证过程中提供的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申请人提供的登记材料中如有港、澳、台和外国的机构或者其他的境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3、集体土上的房屋是否可以自由买卖?

     集体土地上房屋流转受到严格限制,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转让,申请转移登记时除了双方同意外,还必须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受让人如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二手转移登记还应注意的问题:

  房屋所有权登记遵循共同申请的原则,买卖双方(及共有人)必须亲自到审批窗口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房屋登记时,可以委托他人进行代理。代理人受委托人委托申请房屋登记时,需要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处分房屋登记的,委托书应当公证。

  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证或认证。


  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办事流程

  一、建设项目环保行政审批办事流程
第一步:业主申请
第二步:环保部门审查资料及踏勘现场
第三步:同意后业主委托环评
第四步:环保部门出具批复
第五步:业主凭批复办营业执照及开工建设(环保三同时跟踪检查及工程环境监理)
第六步:建成后业主递交试生产申请
第七步:同意试生产
第八步:试生产后三个月,环保竣工验收监测
第九步:验收合格去监察大队填表办排污许可证

  二、提交的资料
(1)、环保审批需提供资料
1、项目立项批文(备案类);
2、可行性报告(地点;场地面积;总投资;产品名称及产量;原辅材料及用量;仪器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水电等能耗情况;生产工艺流程、员工及生活设施情况;项目选址周围详细情况)
3、项目名称(经工商核准)
4、房产证明(房产证或土地证、国土规划用地红线或规划部门意见)、租房协议或转让协议(如租赁场地,复印件一份);项目平面布置图
(2)、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需提供的资料:
1、项目环评资料和审批意见;
2、企业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制度;
3、污染处理设施的操作规程;
4、环保竣工验收申请表;
5、相关污染物排放的验收监测报告。

  案例:
王某欲注册一家加工销售电线电缆及配件的有限公司,租用某电子有限公司的厂房。王某来到环保窗口询问:如何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第一步:王某先到当地工商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然后带上环保审批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交到环保窗口;

  第二步:环保窗口审核相关审批资料,如申请材料齐全,当场予以受理并于3个工作日内踏勘现场;

  第三步:环保部门同意办理后,王某委托环评公司做环评,做好环评后交至环保窗口出具环评批复;

  第四步:王某凭批复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及开工建设;

  第五步:建成后王某递交试生产申请,环保部门同意后试生产三个月竣工验收监测;

  第六步:竣工验收合格后到检查大队填表办理排污许可证。


  就业援助证申领办事流程

1、要求申领就业援助证人员,由本人先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站室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建德市就业援助证申请表》,再到劳动保障窗口办理。

 2、由本人或委托他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后到劳动保障窗口领取《建德市就业援助证》
审批中心劳动窗口电话:  64780239
审批中心办事预约电话:  64768696
就业援助证申领提交资料
1、建德市就业援助证申请表;
2、失业证;
3、身份证;
4、1寸近照2张。

  注意事项
《建德市就业援助证》政策审批截至期为2008年底,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11年底。
案例:

  刘某系本市某化工有限公司职工,本月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可享受失业保险金6个月,下步想办就业援助证,应如何办理?

  1、由刘某所在单位将刘某职工档案移交市就业管理处,刘某携带失业证明书、失业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一寸近照2张到劳动窗口办理失业证;

  2、次月由刘某本人凭失业证到就业管理处领取失业保险金,待6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完后,到社区填写《建德市就业援助证申请表》,携带一寸照片2张,到劳动保障窗口办理。

  3、由刘某或委托他人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后到劳动保障窗口领取《建德市就业援助证》

  失业人员就业证救助证怎么办理

  若你失业在家想自己创业搞个体经营,政府是不是有政策扶持呢?为此,笔者和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了解到我市对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搞个体经营有具体的优惠政策,但是必须办理就业援助证,那么如何办理该证书呢?

  办事流程:要求申领就业援助证的失业人员,由本人先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站室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建德市就业援助证申请表》,并经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携带建德市就业援助证申请表、失业证、身份证和1寸近照两张到审批中心劳动保障窗口申办;自受理日起5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到审批中心劳动保障窗口领证。
提交资料:建德市就业援助证申请表;失业证;身份证;1寸近照2张。

  注意事项:《建德市就业援助证》政策审批截至期为2008年底,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11年底,需办理失业援助证的失业人员请尽快到审批中心劳动保障窗口申办。


  基本建设涉及林地如何办理报批手续

  办理流程:

  第一步: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立项报告或批准文件;
2、规划选址意见书;
3、土地预审意见书;
4、土管部门或建设部门的红蓝线图(1:500);
5、征占用林地、林木补偿协议;
6、林地、林木权属证明(山林权证);
7、法人证明(营业执照或代码证);
8、如需要采伐林木的,须提供林木采伐作业设计表。

  第二步:用地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林业规划设计单位编写《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

  第三步:现场查验:由市林业局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站、林业规划设计室等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查验,并填写《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第四步:申请人缴纳征占用林地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具体见收费标准。

  第五步:由市林业局5个工昨日按规定的权限逐级上报杭州市林水局、省林业厅批准。
收费标准:

  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2元/平方米;疏林地、灌木林地3元/平方米;未成林造林地4元/平方米;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苗圃林林地6元/平方米;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8元/平方米;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10元/平方米。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的林地,按照上述规定标准2倍收取。

  案例:
某事业法人或企业法人或个人在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上需要征占用林地时,如何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

  第一步: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林业窗口领取《使用林地申请表》,表格一式三份,上面加盖用地单位(事业或企业或个人等)公章,法人签字。

  第二步:用地单位到市发改局或市经发局办理立项审批或县级人民政府签发的批准文件。
  第三步:用地单位到市建设局规划科或乡镇规划管理处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
  第四步:用地单位到市土管局办理土地用地预审意见书。
  第五步:提供土管部门或建设部门1:500的红蓝线图。
  第六步:提供征占用林地征用与被征用单位签定的产权补偿协议书(须注明征占用林地:地名、地点、面积、补偿金额、付款方式等)。

    第七步:征占用单位法人证明(营业执照或代码证等)。

  第八步:如征占用林地需采伐林木的,须到乡镇、街道办林业站申请林木采伐,并提供林木采伐作业设计表,等国土部门建设用地批准后,再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第九步:用地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林业规划设计单位编写5公顷以上《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5公顷以下《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

  第十步:现场查验:由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站、林业规划设计室等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查验,并填写《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第十一步:如上述申请材料齐全,送市行政审批中心林业窗口审核,报送市林业局,由市林业局提供植被恢复措施证明。

  第十二步:市林业主管部门签署审查意见后,按规定的审核权限逐级报杭州市林水局、省林业厅审核批准。并计算缴纳征占用林地的森林植被恢复费(款项直接打入省林业厅财政专户)。
第十三步:经省林业厅批准,核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第十四步: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注: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其中原件一份。


  想开食品加工店  卫生许可手续如何办理

  如你想开食品加工店,卫生许可证怎么办理?要走那些程序,需提交那些材料?现笔者通过和审批服务中心联系,了解到卫生许可证办理的相关程序和要求。

  办理程序

  第一步:业主申请,申请人向审批中心卫生窗口提出项目申请要求,提交申请资料;卫生窗口接受资料,受理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要求,并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第二步:现场审查,派出卫生监督员对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形成现场检查笔录或卫生许可审查评分表或卫生监督意见书,并摄制主要功能间和卫生设施、仪器设备的照片,交付申请人。
第三步:审核,申请项目及其现场审查情况进行审核,报局领导核准签发。
第四步:发证,业主之项目受理后的5个工作内到卫生窗口领证。
提交资料
根据项目的不同性质,大致分下列三种类型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或个人:
(1)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
(2) 工商局核准企业名称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职务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
(4) 房产证(或建筑许可证)和或租房协议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5) 生产加工功能问布局平面图(标注面积)、生产工艺流程图 ;
(6) 从业人员健康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7) 主要生产经营设备、卫生设施设备清单;
(8)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9) 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制度;
(10) 生产用水的水源、水质资料;
(ll) 卫生质量检验机构人员、仪器等资料;
(l2) 前置审批条件:排污许可证或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13)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2、食品销售企业或个人:
(l)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职务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3) 企业或单位名称证明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单);
(4) 从业人员健康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5) 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
(6) 卫生管理组织、制度;
(7) 房产证(或建筑许可证)和或租房协议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8) 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3、饮食服务企业或个人:
(l)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职务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3) 企业或单位名称证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单);
(4) 从业人员健康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5) 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
(6) 卫生管理组织、制度;
(7) 房产证(或建筑许可证)和或租房协议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8) 前置审批条件:排污许可证或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9)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税务登记证办事流程
第一类: 开业登记
业务类型——即办型;
服务对象——开业登记的纳税人;
负责单位——各主管税务局;
文书流转程序与环节——纳税人→各主管税务分局办证大厅、(或国地税窗口)→纳税人;
办结期限——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指所列资料一份不少,下同)的当场办结。商贸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第二类: 变更登记
业务类型——即办型;
服务对象——变更登记的纳税人;
负责单位——各主管税务局;
文书流转程序与环节——纳税人→各主管税务分局合办证大厅(或国、地税窗口)→纳税人
办结期限——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但涉及纳税人注册地址跨行政区域变更、行业变更、注册经济类型变更或因进入高新技术、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变更的,在结清涉税事项后 5个工作日内办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审批中心国税窗口电话:64780230
审批中心办事预约电话:64768696
开业登记受理条件及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一)企业
1、工商营业执照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2、公司章程、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5、验资报告原件一式一份
6、自有房提供房产证、租用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一式一份
7、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
8、涉及到企业合并、分列、改制、转制等内容的企业尚需提供相关资料一式二份
个人独资企业第2、5项可不提供;个人合伙企业第5项可不提供,需提供合伙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对非货币出资比例超过注册资本25%的还需提供投资方(个人除外)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复印件。
(二)分支机构
1、工商营业执照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2、总机构章程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5、总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式二份
6、总机构批准开业的文件(或相关决议)一式二份
7、自有房提供房产证、租用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一式一份
8、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
(三)个体工商户
1、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2、业主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等其他合法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3、经营场所证明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表》
(四)其他企业
1、其他核准执业证件或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5、验资报告一式一份
6、自有房提供房产证、租用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一式一份
7、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
变更登记受理条件及应提供资料: 
(一)名称变更
1、新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2、新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无变化可不提供,下同)
3、主管部门批文、公司章程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一式二份
4、原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5、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
(二)注册地址变更
1、新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2、新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3、新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原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5、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
6、特殊变更登记联系单(限市区纳税人,即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更的)
(三)生产经营地址变更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原件
2、新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
(四)法人(负责人)变更
1、新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2、主管部门批文、公司章程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注明新法人姓名)一式二份
3、新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或其它合法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4、原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5、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
(五)经济性质变更
1、新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3、转制批文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4、涉税承诺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5、原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6、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
7、特殊变更联系单(限市区纳税人,涉及经济性质变更的)
8、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六)生产经营期限变更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2、原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
(七)注册资本变更
1、新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2、验资报告一式二份
3、原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限外资企业)
4、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
(八)银行或帐号变更
1、新银行开户(变更)证明
2、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
3、税务登记正副本原件
(九)经营方式与范围变更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2、原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
(十)投资者变更税务登记
1、新的章程复印件一式二份
2、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3、登记证副本原件
4、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
案例:建德市某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4月15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一步:该企业持《税务登记表》及工商营业执照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公司章程复印件一式二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验资报告原件一式一份、自有房提供房产证、租用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一式一份到市税务登记联合办证窗口办理税务登记。
第二步:窗口操作人员受理纳税人资料后,经审核无误、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予以受理。并通过“浙江税务征管信息共享应用系统”中相应的模块录入具体的信息。信息全部录入完毕并核对无误后,打印税务登记证的正本和副本交给纳税人。


工程建设如何办理消防审批手续
办理流程
第一阶段:开工前,办理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
第一步:业主到审批中心消防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详见提交资料栏)
第二步:10个工作日之后到审批中心消防窗口领取消防审核意见书
第二阶段:工程结束后,办理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第一步:业主到审批中心消防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详见提交资料栏)
第二步:7个工作日之后到审批中心消防窗口领取消防审核意见书
提交资料: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1、填定《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填定《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3、1:500地形图和规划红线图,经消防部门审核批准的总平面方案图。
4、扩初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立项批文。
5、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及其他没有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甲类危险项目应有消防设计专篇,钢结构需抗火专篇。
6、工业建筑应有生产工艺流程,使用原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理化性质、数量和运输等资料。
7、1:500总平面图,建筑内50米范围内建筑总平面图、全套土建、水、电、暖通及消防系统图纸。
8、按消防要求修改的变更设计联系单及修改图纸。
9、建筑消防图纸必须由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查登记备案的单位设计(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1、填定《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填定《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3、1:500地形图和规划红线图,经消防部门审核批准的总平面方案图。
4、扩初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立项批文。
5、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及其他没有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甲类危险项目应有消防设计专篇,钢结构需抗火专篇。
6、工业建筑应有生产工艺流程,使用原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理化性质、数量和运输等资料。
7、1:500总平面图,建筑内50米范围内建筑总平面图、全套土建、水、电、暖通及消防系统图纸。
8、按消防要求修改的变更设计联系单及修改图纸。
9、建筑消防图纸必须由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查登记备案的单位设计(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意事项
1.建筑工程验收申请表上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要提供初步意见并盖公章。
2.单位选购消防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产品,并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和产品形式认可证书。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如何办理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4、申请旅客运输的还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及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5、申请危险货物运输的还需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6、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初中以上学历;
    3、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4、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办事流程:
申请人到审批中心交通窗口填写《申请表》后,窗口出具上报件通知书,并在七日内上报至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由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颁发考试合格证。窗口收到考试合格证后制作从业资格证并赴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加盖公章、钢印,申请人凭上报件通知书到窗口领取相应证件。
办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参加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填写《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两份;
    (2)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两份;
    (3)申请参加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供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4)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2、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两份;
   (2)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两份;
   (3)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或者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及复印件两份;
   (4)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5)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3、申请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两份;
    (2)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两份;
    (3)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有限责任公司审批办事流程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可分为直接登记和经相关部门前置审批后再登记二种:
一、不是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项目所在地工商所名称预先核准
第二步:办理验资报告
第三步:到审批中心工商窗口办理营业执照核准
二、涉及相关部门前置审批流程:
第一步:到项目所在地工商所名称预先核准
第二步:办理项目前置项目审批手续及验资报告
第三步:到审批中心工商窗口办理营业执照核准
审批中心工商窗口电话:64780228
审批中心办事预约电话:64768696
提交的资料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注5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由股东签署的《确认书(A)》;
(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8)公司住所使用证明;
(9)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时提交的所有材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其他需提交的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涉及前置审批项目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则应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意见。
3、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出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出资人签署的公司章程(加盖出资人或授权部门公章);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由出资人签署的《确认书(A)》;
(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8)公司住所使用证明;
(9)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时提交的所有材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其他需提交的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涉及前置审批项目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则应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意见。
4、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注7及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由全体股东共同签署的《确认书(A)》;
(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8)公司住所使用证明;
(9)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时提交的所有材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其他需提交的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涉及前置审批项目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则应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意见。
注意事项
1、表式及文件、证件上要求本人签字的,必须由本人亲笔签署,不能以私章替代。申报材料凡未注明可提供复印件的,必须提供原件。注明可提供复印件的,申请人提交时出示相应的原件供工商登记机关进行核对或全体投资人需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万元,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办证流程
第一类: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新办
第一步:在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负责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公章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质检窗口提出口头申请;
第二步:质检窗口凭资料及口头询问后,录入信息,经办证对象确认后在确认表上签字认可。
第三步:质检窗口发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第二类: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变更
第一步:在企业营业执照变更后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负责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公章、原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质检窗口填写《浙江省甴办单位登记变更记录》表后提出口头申请;
第二步:窗口凭资料及口头询问后,录入信息,经办证对象确认后在确认表上签字认可。
第三步:质检窗口发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第三类: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到期换证
第一步:企业在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到期后30日内,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负责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公章、原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质检窗口提出到期换证的口头申请;
第二步:窗口凭资料及口头询问后,录入信息,经办证对象确认后在确认表上签字认可。
第三步:打印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第四类: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年检
第一步:企业在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办理后一年后,凭营业执照证书副本原件、原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质检窗口进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年检
第二步:对企业信息录入后,质检窗口在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加盖年检章。
第四类: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废置
第一步:企业在工商营业执照注销后三十日内,凭工商企业注销证明、原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提出废置申请。
第二步:注销组织机构代码后,发予《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废置通知单》。
审批中心质检窗口电话:64780232
审批中心办事预约电话:64768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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