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行动中,市安监局坚持“五个一律”强化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为深入贯彻杭州市安监局《转发〈浙江省安监局2012年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和杭州市安监局矿山工作会议精神,市安监局近期召开全市矿山工作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当前安全工作重点,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煤矿山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
在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行动中,市安监局坚持“五个一律”作为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举措:一是对未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的生产和基建到期的矿山,一律不得批准换证和竣工投产;二是员工及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培训,一律不得上岗操作;三是地下矿山未按规定建立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或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一律不得下井作业;四是对未实行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和上山运输道路,两个出口,开拓、准备、回采巷道,“五大系统”等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非煤矿山,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五是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线予以经济处罚,并对触犯法律的严格予以追究责任。
(记者 宋胜清 通讯员 欧阳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