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保证关键质量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维护群众用药安全,根据省局和市局文件要求,建德局从即日起部署开展药品经营企业关键质量岗位人员在职在岗情况专项检查。
一是下发文件,组织自查。以文件形式对市局要求进行转发,下发至各药品经营企业,要求各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求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包括药品批发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人员、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人员和驻店药师)签订《在职在岗承诺书》。同时,要求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2012年10月12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和《在职在岗承诺书》上报杭州市局市场处和该局药械监管科;单体药店和连锁门店在2012年10月30前将《在职在岗承诺书》上报该局药械监管科。
二是集中检查,严格执法。从即日起至11月底,建德局将全面开展关键质量岗位人员在职在岗情况专项检查,对查实药品零售企业关键质量岗位人员(驻店药师)在职在岗不符要求的,将按照《行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杭州市药品零售企业驻店药师管理规定》和《杭州市药品零售企业驻店药师管理规定(试行)的补充规定》等依法查处;对于查实关键质量岗位(驻店药师)人员有虚挂行为的,上报杭州市局,将虚挂药师列入杭州市药师“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在杭州市药品经营企业任职。
(通讯员: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