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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金林:对信访工作热爱 对来访群众热情
2012-04-12 16:27

“我是做了一个政法干部应该做的事,党和组织给了我这样多的荣誉,我做的工作很平常。”见到季金林时,他这样谦逊地说。

季金林是市检察院控告申诉科主任科员,主要从事信访接待工作。控告申诉科是市检察院的窗口部门,工作好坏直接影响市检察院形象问题。为此,他自觉以 “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工作宗旨,恪尽职守,努力为建设“平安建德”、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由于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得到了领导、同事和群众的普遍赞扬。

“对信访工作要热爱,对来访群众要热情。”这是季金林对接待工作的态度。为了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他始终要求自己做到“四个不分、四个一样”。一是不分来访者认识或不认识的、本地的或外地的,一样对待。二是不分职位高低、贫穷富裕,一样对待。三是不分举报问题多少、复杂与简单,一样对待。四是不分来访时间早晚、接待时间长短,一样对待。为了做好接访工作,延迟下班是常有的事,但他从不厌烦或抱怨,反而说:“只要能把事情处理好,老百姓满意,我就高兴了。”有时,信访人员回家没有钱,他甚至主动给他们路费。

自2000年主动要求担任信访接待员以来,季金林在检察院控申科信访接待岗位上工作10余年,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赢得了群众和领导的好评。至2010年止,他共接待来信来访1109件,其中来访418件831人次,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的贡献。由于工作优秀,季金林多次受到各级组织的表彰:2005年度他被中共建德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信访工作先进个人”;2006年度他被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授予“优秀接待员”称号;2007年度他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接待员”称号;2008、2010年度,他两次被中共建德市委政法委员会授予 “十佳政法干警”称号。

 在信访接待工作中,他能区别不同情况,认真对待,及时处置。对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他始终坚持认真受理、谨慎处理、及时答复,从不随便搪塞,为市检察院树立了良好的窗口形象。为使涉检信访案件快速及时处理和办理,他对移送相关内设部门的案件线索定期进行催办和督办,有效防止涉检信访工作不到位的情况。为使涉检信访工作不留后患,真正解决实际问题,季金林做到“三个不放过”:事实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信访人未息诉不放过。因他的努力工作,使得近几年来市检察院的重复信访率大大降低,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经济发展。

记者 吴运河

责任编辑: 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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