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客观公正地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工作,现将2017年1月经建德市残疾人评定委员会专家评定,专家认为符合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七天(2017年2月27日-3月5日)。在此时间内,如对该同志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异议,可向市残联反映、举报。提倡实名反映、举报,我们为举报、反映人保密。来信请寄:建德市新安东路209号,建德市残疾人联合会康复部收,邮编:311600。受理电话:64518311、64784002、6478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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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