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相关站(场)的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方便群众出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市内固定短途道路客运站(场)、班车发班时间和班次的管理,即新安江汽车东站至梅城、乾潭、莲花、三都班车线路及乾潭客运车站至梅城、新安江、安仁、下包班车线路,必须按规定客运站点停靠、按规定线路运营、按固定发班时间出车,所有客运车辆必须进站经营,不得站外组客。
其中,新安江汽车东站至梅城、乾潭、莲花线路早班车夏令时分别为6:00、6:05、6:00,晚班车分别为17:40、17:45、18:00,每间隔10分钟为一班;乾潭客运车站至梅城、新安江、安仁、下包线路早班车夏令时分别为5:45、6:00、6:00、6:40,晚班车分别为17:55、17:50、18:00、17:30,至梅城、新安江、安仁为每隔10分钟一班,至下包每隔20分钟为一班。
凡发现有不按规定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经营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之有关规定,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则吊销班线客运经营权、经营许可证。( 李旭萍) 编辑 徐卫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