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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下“空巢”套白羊 身陷囹圄悔已晚
2007-04-05 23:31

    2007年1月22日,在市人民法院庄严肃穆的刑事审判大厅,随着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一记法槌,昔日风光一时的“办厂能人”傅晓明顷刻之间耷拉下脑袋,失去了往日的光彩:他被判了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七名犯罪团伙成员也分别被课以重刑。


    他们到底做了什么违法犯罪的事情,受到了如此严厉的惩处呢?


    2005年9月7日,来自浙江多家企业的十余人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自2004年8月以来,浙江惠尔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傅晓明,公司监理李爱葱,总经理傅云良、陆杰,工程部经理许建华、郑政海、詹国平、黄力、崔双喜、许平平等人,利用“浙江惠尔机械有限公司”与一个虚设的厂房工程进行招投标,以交纳报名费、工程保证金等名义收取人民币共计450余万元,有诈骗的重大嫌疑。


    案情重大,市经侦大队在接到多家受害单位的报案后,立即集中民警进行分析研究,确定了初查思路:以查注册资金着手,在取得证据后以抽逃注册资金立案。


    随着侦查的深入,公安机关发现了这是一个披着合法的外衣,以招商引资为借口进行诈骗的犯罪团伙。为了慎重起见,市经侦大队多次开会研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策略,并对主要犯罪嫌疑人果断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随着主要犯罪嫌疑人傅晓明、傅云良、李爱葱被抓捕归案,案件侦破出现了曙光。为了尽快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办案民警多方布控,于2005年10月9日,通过两天一夜的蹲点守候,在杭州抓获了崔双喜、蔡朝勇两名犯罪嫌疑人。10月17日,张辉被取保候审。11月4日,市经侦大队在杭州市局有关部门和江干分局城东派出所的支持下,又将许建华抓获。2006年1月26日,公安机关又将许平平抓获。


    虽然大部分犯罪嫌疑人已落网,但由于这起案件的受害单位多,受害时间长,甚至有的受害单位根本不相信这是一场骗局,因此,在调查细节时取证难度大,取证工作十分艰辛。再加上犯罪嫌疑人傅云良、许建华、许平平、崔双喜等人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对法律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在审讯过程中极力狡辩,妄图混淆公安机关的侦查视线,把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行为变作经济纠纷,致使审讯工作一度进展缓慢。


    然而,办案民警却毫不气馁,从已掌握的证据入手,以“抽丝剥茧”的手法,把事实真相一层一层剥露出来,揭开了浙江惠尔机械有限公司系列合同诈骗案的内幕———


    2004年,时任浙江玉环县某公司总经理的傅晓明,从网上和其他渠道了解到我市正在招商引资的信息,加之其本身就是下涯人,就产生了回建德投资办厂的念头。


    2004年春节期间,傅晓明从玉环回到下涯镇,碰到了堂兄傅云良,聊起想回建德投资建厂,但缺少资金的事。傅云良提出,如果有项目立项批复和入园我市某开发区协议等手续,即可找朋友帮助“融进资金”买下土地建起厂房。傅晓明就把这些话记在了心上。


    经过一系列的谋划,2月17日,傅晓明与我市某机关洽谈,谎称与意大利某公司谈妥合资生产清洗机及零部件项目,取得了立项批复。6月18日,傅晓明与我市某开发区签订了入园协议,协议购买土地60.4亩,在取得入园协议和地块红线图后,傅晓明又到我市某机关开来“同意浙江惠尔机械有限公司筹建处成立的证明”,然后将所有手续交给傅云良,要求傅云良抓紧时间“融资”。傅云良就开始在杭州成立公司办事处,后又在新安江街道某宾馆内成立了公司筹建处。在园区土地款未交付、无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几人制作好了厂房土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和厂房平面设计图等资料后,于2004年9月3日在《浙江日报》上刊登了招标广告,通过招标广告来吸引一些建筑单位。


    之后,三个受害单位先后来到筹建处应标,在郑政海、许建华等四人的诱骗下,分别于2004年9月20日、9月21日、10月9日与“浙江惠尔机械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和意向书,并各交纳了30万元工程保证金。90万元资金如此轻易便得手了,傅晓明、傅云良及郑政海、许建华等人没多久便将其挥霍一空。


    2004年10月底,傅晓明告诉未婚妻李爱葱,通过厂房工程招投标形式“融资”已有效果,叫李爱葱从玉环来建德管理财务。为了通过此种手段骗取更多资金,傅晓明、李爱葱、傅云良商量应尽快取得公司营业执照。因注册公司需要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三人没有资金来源,怎么办呢?傅晓明想到了通过找投资代理公司帮助验资,以1000万元注册资金注册浙江惠尔机械有限公司的办法。期间,傅晓明由郑政海介绍认识了张辉。张辉系杭州某银行工作人员,张辉又将搞投资代理的蔡朝勇介绍给了傅晓明。双方经过谈判,谈妥由傅晓明出手续费12万元,蔡朝勇出1000万元资金帮助验资并取得公司营业执照。11月15日,蔡朝勇从某担保公司借来1000万元人民币,采取“一进一出”的方式帮助浙江惠尔机械有限公司成功注册。有了公司营业执照,这伙人更加肆无忌惮,借着“空壳”公司敛取不义之财,大肆挥霍。


    2004年8月,通过犯罪嫌疑人许建华的诱骗,傅云良又与浙江某建工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以收取入围投标保证金的名义骗得人民币30万元,次年5月,傅晓明、许建华又承诺将整个厂房工程承包给该单位,让其准备好工程质量保证金,同年6月8日,由总经理陆杰与该单位签订了整个厂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又以交纳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名骗得人民币70万元。


    2004年8月,通过郑政海等人的介绍,骗取了陕西某建设有限公司的信任,称可将“浙江惠尔机械有限公司”的厂房两个标段给其承包,9月20日,在郑政海的安排下,由傅云良代表公司与艾某签订了厂房、办公室、宿舍一标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交纳入围保证金的名义骗得人民币30万元。


    2004年11月至2005年5月期间,傅晓明、李爱葱等人又以相同手段吸引了多家建筑单位前来招投标,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并骗取了保证金200余万元,除交园区土地款100万元外,其余资金均用于挥霍。


    在傅晓明等人大肆利用空壳公司骗钱之机,2004年11月至2005年1月期间,许平平也以可帮助朋友搞到厂房的绿化招标工程、围墙的名义,先后从徐某、周某、喻某处骗得好处费共计人民币5万余元。


    2005年5月,傅晓明聘用了陆杰担任该公司总经理,继续负责“融资”事项。陆杰又聘用了崔双喜担任公司工程部经理。崔双喜在明知浙江惠尔机械有限公司是空壳公司的情况下,积极物色了一批建筑单位。同年7月初,崔双喜诱骗了浙江某工程有限公司前来招投标,该单位在受骗上钩后,在陆杰的授意下,崔双喜于8月9日给该公司发了入围通知书,并催促负责人交纳入围保证金。在取得负责人信任后,崔双喜按照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让负责人交纳了入围保证金30万人民币,事后傅晓明、李爱葱、崔双喜将骗取的保证金瓜分挥霍。


    短短一年时间,450余万元资金便已骗到手,傅晓明一伙正在暗自得意之时,却没料到已引起了某些被骗单位的警觉。在公安机关的全力追查下,傅晓明一伙纷纷落网。


    2007年1月22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傅晓明、傅云良、许建华、李爱葱、崔双喜涉嫌合同诈骗罪;许建华、许平平涉嫌诈骗罪;傅晓明、傅云良、李爱葱、蔡朝勇、张辉涉嫌抽逃出资罪一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如下:


    1、傅晓明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犯抽逃出资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2、傅云良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犯抽逃出资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3、许建华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4、李爱葱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犯抽逃出资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


    5、崔双喜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6、许平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7、蔡朝勇犯抽逃出资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8、张辉犯抽逃出资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为了挽回经济损失,市公安局在侦查阶段追回了177.3万元人民币涉案资金,并将追回的赃款全部发还给十六家受害单位。


    其余涉案嫌疑人郑政海、陆杰、黄力、詹国平仍在逃,我市公安机关正在全力追缉中。+


责任编辑:吴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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