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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目标 把握重点 顺利完成行政村规模调整——洪庆华
2007-06-26 06:30


    明确目标 把握重点 确保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顺利完成

  ———在全市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市长 洪庆华

                    2007年6月25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市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动员会议,主要任务就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这项工作。下面,我代表市委市政府讲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的重要意义


    行政村规模调整是一项事关全市长远发展的大事,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十分敏感而且复杂的系统工程,全市上下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1、进行行政村规模调整是优化空间布局,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需要。


    城市是现代文明的标志,现代化建设的推进,必然伴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城市化水平进入了加速发展的时期,到2006年,全国城镇人口已经接近5亿,城市化率已经达到37%,浙江省的城市化率到今年年底将达到52%。杭州市“十五”期间明确提出并实施“城市化带动”战略。随着五县市交通状况的改善,去年又提出了建设市域网络化大都市的目标,在第十次党代会上,又进一步提出了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的要求。建德作为杭州西部相对欠发达的县(市),要加快融入大都市,提升城乡居民的生活品质,必须加快城市化的步伐。“九五”以来,我们完成了320国道改造,建成“三江连通”工程,建成了杭新景高速公路,完成了康庄工程,完成了城乡电网改造,也明确了“一主四团”城市发展框架,城乡基础设施状况得到极大改善,为加快城市化进程奠定了基础。但总体上看,我市城市化水平还远远落后于全省和杭州市平均水平。到2006年全市城镇人口所占比例不到34%,城市化率不到40%。还有很多人口生活在高山,农民人均收入6200多元,低于全省平均1000多元。全市农民还没有普遍富裕起来,无法真正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三农”问题依然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


    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大量减少农民数量,转移农村劳动力。要实现这一目标,唯有大力实施城市化战略。要加快城市化的进程,必须实现体制创新,构建合理的城镇和村庄布局,推动农村人口逐步向中心镇集聚。由于历史、地理和传统产业等方面的原因,我市绝大部分农村没有经过以乡镇企业为形式的工业化的初级阶段,有些村还停留在传统农业经济阶段,村庄布局呈现出零星分散,规模不大,人口不集中等问题。用经济的、行政的和法律的手段,加快农村分散人口向城镇集聚,十分必要。


    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积极稳妥地调整乡镇建制,有条件的可实行并村”。省委、省政府早在2001年就提出要“继续加大乡镇、村撤并力度,科学进行镇、村规划,加快中心镇、中心村建设”。省民政厅、农业厅、建设厅也联合下发了《关于村规模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2003年,省委、省政府在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时,提出了“改造城中村、合并小型村、拆除空心村、缩减自然村和建设农村新社区”的工作要求。全省各地,萧山、余杭、桐庐、东阳、诸暨、余姚、天台、青田等县市区都已实施了这项工作。我市的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已经两年多,乡镇党政班子换届已经到位,农村各项工作基本理顺,调整工作的组织基础已经扎实。同时,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交通、通讯等条件的改善,调整的客观条件已经具备。适时进行村规模调整,建设好一批中心村、重点村,有利于加快城乡统筹,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进程。


    2、进行行政村规模调整是推动经济发展,加快工业化进程的需要。


    工业化和城市化是现代化的“两个轮子”,两者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九十年代以来,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经历了国有企业改革的“阵痛”后,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我们也不能不看到,由于区位和体制等方面的原因,与周边发达地区相比,工业经济发展不可避免地遭遇了时间上的错位,增量提质的双重压力十分巨大,面临着多个发展瓶颈。比如环境问题。由于我们地处钱塘江上游,保护一江秀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我们留给子孙后代的最大财富,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保护环境、集聚发展,是我们发展形态上的唯一选择。再比如土地问题。在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严格土地管理后,土地这个“紧箍咒”,已经越念越紧。现在有的乡镇已经没有用地空间了,无地可用。我们通过行政村规模调整,引导农民向城镇和中心村集聚,以此推进农村宅基地复垦等土地整理工作,拓展用地空间。所以说,调整村庄规模,是提升产业集聚能力的需要,是拓展发展空间的需要,优化功能区与周边群众生活环境、提高生活品质的需要。


    3、进行行政村规模调整是深化农村改革,统筹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在于体制机制创新。必须建立起适应工业化、城市化要求的体制,建立起有利于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建设机制,这是新农村建设的时代特征,是与以往“三农”发展的最大区别。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四个更加注重”。一是更加注重城乡统筹。把新农村建设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来谋划,统筹城乡硬件和软件设施建设。二是更加注重以人为本。不仅要让城镇周边的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更要关注边远村、高山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长远发展问题。三是更加注重突破难点。要认清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工业化的本质属性,把握农村发展的客观规律,提前谋划,超前引导,把握主动。四是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抓住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问题和关键环节,通过改革创新优化要素配置。这“四个更加注重”既是以往工作经验的总结,也是指导城乡和谐发展的正确理念,正是在这样的理念指导下,市委市政府在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后,果断决策,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


    从统筹新农村建设的角度来看,实行行政村规模调整,目的就是通过调整,实现“四个着力提升”:一是围绕增加农民收入,着力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增加农民收入,仅仅靠发展农业是不够的,只有通过“强农、优工、兴三产”的思路,才能培育农村经济的增长点,才能形成一二三产相互融合联动的发展局面。只有通过“集聚、提升、拓展”的举措,才能促进各项产业集中集聚发展,产生整体发展的效应。只有通过“强镇、壮村、下山”的方式,才能形成科学合理的城镇布局,缩小城乡、区域的差距,实现和谐发展。我市行政村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占地多,不利于加快城乡统筹,不利于城乡产业的集聚提升。因此,村级规模调整,就是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


    二是围绕整合农村资源,着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在坚持城乡均衡、体系配套、群众普惠的原则下,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要突出“三个倾斜”,即向最急需解决的项目倾斜,向最急需支持的区域倾斜,向最急需帮助的群众倾斜。要实现“三个倾斜”,必须克服当前存在分散投资、投资绩效不高的状况,集中有限的资金,统筹安排,办大事、办实事。


    三是围绕农村环境优化,着力提升农村规划建设的水平。只有通过行政村规模调整,才能打破现有的行政分割,加快中心镇、中心村和集中居住区建设,统筹布局产业项目、公共设施,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项目共享,解决农村规划滞后、功能缺失的问题。在科学编制区域整体建设规划的框架下,通过行政村规模调整,可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四是围绕促进农村和谐,着力提升农村基层管理水平。建设和谐农村,必然要依靠基层组织来实施。调整行政村规模,有利于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拓宽选人、用人空间。有利于加强农村村级财务管理,解决农村财务方面积累的突出问题,构建起适应现代农村发展的财务制度。有利于降低农村行政管理的运行成本,目前,我市行政村平均每年的行政管理成本5万元以上,而全市集体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行政村有297个,这就意味着,这些行政村的收入不够维持日常性开支。此外,村级组织和活动场所,也可以通过整合,减少无效投入,避免重复建设,避免无谓浪费。总而言之,有利于加强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有利于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


    二、明确目标,精心组织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


    这次行政村规模调整的目标是:全市行政村规模在600人以下的无特殊情况必须调整;600人以上、1000人以下因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心镇、中心村建设等因素需要调整的行政村,应当调整;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调整的,应当调整。下山移民村、人口外迁形成的“空心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村级领导班子长期软弱涣散面貌依旧又无理想人选的行政村应当调整。目前土地基本被征用的、建成区(包括“一主四团”的中心镇范围内)在“十一五”规划内预计人均耕地在0.2亩以下(含)的,应当调整,条件成熟的可以撤村建居。周密考虑少数民族村的调整,被调整的少数民族村市政府的原扶持政策不变。通过调整,全市行政村总体减少40%以上,各行政村人口规模一般在1000人以上。


    这次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到7月底基本结束。


    第一阶段,明确政策、动员部署。这一阶段主要是市里制定行政村规模调整有关政策,建立领导机构,做好开展行政村规模调整的前期准备工作。这些工作到今天动员会议为止已经结束。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制订方案。从明天开始,到7月2日,共7天。各乡镇(街道)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统一思想,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建立组织,开展座谈、走访等活动,广泛征求各层面意见,形成本乡镇(街道)的调整初步方案,并报市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预审。


    第三阶段,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时间从7月3日至14日,共12天。主要任务是各乡镇(街道)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征求意见,统一方案,并召开各行政村全体党员会议、村民(社员)代表会议,形成决议,并逐级上报行政村规模调整请示报告和方案,经市政府批复后,召开新村成立授牌大会,公布新村班子成员。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总结完善。时间为7月15日以后,主要任务是各新村明确班子分工,做好新老班子交接,建立新村工作制度,制订新村发展规划,积极稳妥地做好资料移交、总结归档、新村集体资产融合等各项后续工作。


    根据以上目标要求和工作安排,要处理好调整与发展的关系。调整行政村规模,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农村的发展,实现生产要素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发展是第一位的,一定要从发展的高度看待调整工作,谋划调整方案。关键是要把握好三个方面:一要调优布局,把行政村规模调整与市域发展总体规划、林地保护利用等规划结合起来,适应城市化、工业化发展的需要;二要整合资源,发挥资源利用的最大效应,通过调整,增强新村发展能力;三要拓展发展空间,通过调整,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要处理好调整与统筹的关系。要做到“三个结合”:即把行政村规模调整与工业功能区建设、村庄布局规划调整、中心村建设和下山脱贫等工作结合起来考虑,通过行政村规模调整促进城乡统筹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把握重点,确保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顺利实施


    这次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有几个重点需要把握好。


    1、吃透政策 主要是以下政策:一是明确“三个不变”:即原村农户承包经营的耕地、山林保持承包关系不变;原村各类承包合同和责任制不变;上级对原村已确定的扶持政策和开发项目实施不变。二是明确“三项政策”:(1)新村成立后,市财政按新村包含的原村数,每村补助1万元,作为新村启动经费。(2)对涉及调整的集体净资产为负数的原村,市财政给予补助,用于消化原村债务,每村最高10万元,由新村统一管理。对跨乡镇调整的,进一步给予补助倾斜。(3)对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到位的,优先安排原村结对帮扶,加大扶持发展力度。


    2、优化方案 调整“40%以上”是总体目标,具体方案由乡镇(街道)拿。乡镇(街道)是这次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的主体,必须认真研究,仔细分析,拿出来的方案既要符合目标要求,又要切实可行。考虑方案重点要把握五个方面:一是调整方案;二是新村命名;三是新村办公地点;四是资产处置;五是班子配备。


    3、配好干部 新村成立后,原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经济合作社不再保留。新村党组织,统一设置为村党支部;新一届村委会和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产生前,其职能由临时设立的村务领导小组、社务领导小组代行;共青团、妇代会、调解等配套组织按照村党组织的设置模式对应设置。行政村规模调整后,原村干部和在岗工作人员只要积极支持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一般可以继续安排在新村岗位工作,待遇仍按本人在原村时的标准,享受到明年村两委换届为止。原村村民代表一般仍作为新村的村民代表,参与新村重大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协助新村班子开展工作。


    4、处置资产 调整期间,原村集体资产要清产核资并暂时冻结封存,只进不出。资产处置意见一致的,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直接融合;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一般留待新村挂牌成立后再进行处置。处置时,要坚持政策稳定、尊重民意、因村制宜、壮大集体经济四个原则;要严格规范村集体资产处置的工作程序,按照“五个统一”(统一建账套、统一开设账户、统一财务审批、统一资金保管、统一民主监督)的办法进行管理。具体资产处置方式分三种:(1)对原各行政村人均集体净资产数量基本接近的,可直接融合,并入新村经济合作社;(2)对人均集体净资产数量差异较大的,本着“统一核算、承认差别”的原则,综合原村实际确定一个基数,基数内资产直接合并,超基数部分在新村单独挂帐,用于今后原村公益事业或村民社会保障。对未合并的资源性资产所产生的收益,由新村统一管理,并在新村与原村之间实行比例分成,具体比例在乡镇(街道)指导下由原各村协商确定;(3)对人均集体净资产差异十分悬殊难以合并的,调整后新村财务可实行二级核算,也可结合当地条件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


    同志们,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意义重大,目标明确,任务艰巨,我相信,只要各级各部门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认真负责,齐心协力,调整工作一定能取得圆满成功。


    责任编辑:吴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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