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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未遂遭索赔打电话报警自认无事终被捉
2007-08-03 02:51

    “啊呀!我都没有做成功,你们就以强奸罪逮捕我,实在是太冤枉我了。”7月2日,当办案民警要求余某在逮捕批准书上签字时,这位30岁的男子振振有词,喊冤叫屈,弄得民警啼笑皆非。


    余某是重庆市丰都县人,其妻冯某也是重庆市丰都县人,夫妻俩于今年年初来到了莲花镇一红砖厂打工。被害人梁某,现年24岁,今年年初,梁某夫妻也来到了莲花镇,进了与余洪军夫妻俩相同的红砖厂打工。在这家红砖厂的生活区搭有一个简易的工棚厕所,一间男的,一间女的,在男女厕所的外侧是小小的洗衣间。6月19日中午12时许,梁某到厕所洗衣服,这时,酒足饭饱、满脸通红的余某正好去厕所解手,当他跨进厕所的洗衣间时,同在一个厂里上班的梁某出于礼貌朝他笑了笑。酒后有点糊涂的余某误认为梁某对他有意,顿时心生淫念,从后背抱起梁某连拖带抱地就往男厕所里间推。毫无思想准备的梁某被这突如其来的场面惊吓了,哀求余洪军不要这样子做,酒性和兽性发作的余某此时哪里听得进这些话,只顾一边亲吻梁某的脸,一边不停地乱摸梁某。见余某兽性大发,梁某也不甘示弱,勇猛抗争。尽管余某采取捂嘴、殴打推搡等暴力手段,但梁某就是坚决不从,于是两人的吵闹声越来越凶,越来越响,两人的僵持达到了一个小时左右。余某妻子冯某久候不着丈夫,又听到厕所里的吵闹声,便循声找来,正好撞了个正着,梁某才得以脱身。


    到了下午,梁某把被余“欺负”的事向老公杨某说了,杨某携老婆找余某理论,觉得不能白白被“欺负”,一番讨价还价后,余某同意赔偿梁某人民币1000元,因手头一时无钱,便打了一张欠条。回到宿舍后,杨某同老乡们一说,几个老乡觉得这样太便宜余某了,当晚10时许,杨某就又纠集了两三个老乡去找余某,要求赔偿人民币5000元。余某心里觉得又冤又怕,一方面没占到便宜,一方面又怕被梁某夫妇纠缠,心想只是犯了一点小错,没什么大不了的。于是他在晚上11时许就拨通了报案电话。不出几分钟,城南派出所民警呼啸而至,当手铐铐向余某时,其妻冯某还大大咧咧地骂道:“我老公又没有做成,他犯了什么错啊?你们是不是抓错人了啊?”


     6月20日下午5时,余某因犯强奸罪被刑事拘留。经公安局法医鉴定,梁某的脖颈左右侧、左大腿内侧、右膝关节处多处受伤,已构成轻微伤。7月2日,余某以强奸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吴运河 章 怡



    责任编辑:吴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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