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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伤叔侄俩闹矛盾细调解四年纠纷一朝解
2007-09-14 00:33

    日前,乾潭镇司法所调处了一起亲情工伤纠纷,当叔叔和侄儿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时,这起拖延四年之久的工伤赔偿纠纷“坚冰”终于成功“融化”。这一成功的调解既保住了亲情,又挽回了经济损失,双方当事人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8月20日,一名老太太急匆匆走进乾潭镇司法所,还没等工作人员询问,眼泪就哗哗地流了下来。良久,她才擦干眼泪,要求司法所为她做主,帮她儿子解决多年未解决的工伤纠纷。据司法所人员了解,原来老太太是一名江西籍人员,早年从乾潭镇程头村移民到江西省横峰县葛源乡生活。因家庭生活贫困,2002年一家人又返回乾潭,以打工为生。2003年3月,老太太的儿子蒋某在其叔叔开办的五金工具厂打工,由于操作不慎,左手被卷入机器当中,造成左手手腕处断裂。虽然蒋某立即被送到医院救治,但终因伤势过重,蒋某还是失去了左手。当时其叔叔支付了近四万元医药费及误工费六千元,并口头答应再支付四万元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因为有了口头承诺,蒋某也就没有去做伤残鉴定。但是后来,由于蒋某叔叔的五金厂经营不善倒闭了,口头承诺的伤残金就一直没有支付过。蒋某从一个健康、开朗的小伙子一下子变成了一个忧郁的残疾人,心灵和身体上都受到了沉重的打击,原本就困难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几年来,蒋某的父母曾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但因种种原因都没能得到解决,伤残补助金一直没有拿到手。

    镇司法所受理该纠纷后,便对事件进行了分析,蒋某受伤已达四年之久,已超过了工伤鉴定时效,不可能再进行工伤鉴定,走法律诉讼途径也已超过了诉讼时效。如何帮蒋某讨回公道呢?为了调处好该纠纷,司法所人员查找了《工伤保险条例》、《人身损害赔偿》等有关法律条款,并向当地法庭进行了咨询,全所人员对如何调处好该纠纷展开了讨论,集思广益,各自发表了观点。

    8月22日,镇司法所对蒋某的叔叔就工伤事故伤残金赔偿事宜做了思想工作,要求他进行一次调解。8月23日,司法所召集双方当事人来镇进行调解,并邀请市司法局职能部门协助参加。工作人员给当事人双方摆事实、讲道理:由于受伤方缺乏自我保护意识,造成了延误工伤鉴定期限,从而影响到自己权利的主张;作为用工方,没有保证好工人安全,虽然超过了工伤鉴定期限,但是其责任是不可推卸的,如果按照伤残程度推算,蒋某的叔叔要支付近十五万元的伤残补助金。经过反复做双方思想工作,最后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原五金厂蒋某赔偿侄儿蒋某伤残金六万元。(叶 辉 建德新闻网记者:吴运河)

责任编辑:杨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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