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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市劳模推荐评选活动启动
2013-01-28 18:56

本届劳模评选标准与往届不同

推荐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劳模或者单位为模范集体有了新标准

1月28日上午,记者从市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评选工作会议上获悉,2013年市劳模推荐评选活动启动。本次将评选建德市劳动模范10名、模范集体4个,推选杭州市劳动模范7名,模范集体4个。

三年一次的劳模评选,相比于往届多增设了几条“门槛”。推荐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劳动模范或者单位为模范集体的,除了按以往规定的评选条件之外,还要求所在单位应是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参与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并达到C级以上标准。此外此次评选更向一线基层倾斜。评选人员中要求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60%;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不超过15%;其他管理人员(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不含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不超过20%;农业系统占10%。

整个评选工作自下而上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被评为建德市劳模奖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被评为杭州市劳模的个人将在退休后享受荣誉津贴和相应的医疗补助;获得杭州市模范集体的杭州市也将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对于接下来的评选工作,市委副书记沈翔要求各牵头单位、乡镇(街道)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评选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优中选优;要严格标准,把握人员结构。推荐人选要真正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要规范推荐程序,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市总工会在评选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组织作用,其他单位和乡镇(街道)要做好本系统本区域内的推荐工作。

副市长祝军主持会议并就评选工作作了部署。(记者 陈晓波)

责任编辑: 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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