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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一医院增设用血费用减免系统 用血者在医院就能直接报销用血费用
2018-08-08 09:49

经历过用血费用报销的市民应该知道,在医院用血后,只能带着证件证明到建德市血站进行报销,来来回回的跑,假如少了资料,还得再跑,费时费力。

据了解,2017年,建德市血站共处理100多例用血费用报销,其中市一医院就占了七成。日前,市一医院响应“最多跑一次”政策号召,在住院收费处增设“用血费用减免系统”,这意味着,用血者在医院就能直接报销用血费用,真正实现一次也不跑!

哪些人群可以享受?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十八条:公民临床用血,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交付血液采集、公民临床用血,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交付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以下简称临床用血费用)。

献血者及其亲属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免交临床用血费用:

(一)献血者捐献全血累计达400毫升及以上,本人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献血者献血不足400毫升, 5年内可5倍量免费用血,5年后等量免费用血;

(二)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五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两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五年后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三)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标准以上的献血者,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四)献血者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终身按照不超过八百毫升的献血量免交临床用血费用;

(五)献血者捐献单采血小板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献血量按照捐献一次折合全血八百毫升计算;

(六)稀有血型的献血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具体怎么报销?

亲属用血:1:献血者和用血者双方身份证原件、2:双方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或公安机关、村委会、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3:出院发票原件

本人用血:1:身份证原件 2:出院发票

在市一医院用血的本人或亲属可以以上相关证件到市一医院住院部一楼出入院办理处进行报销。(通讯员 方滋)


责任编辑: 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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