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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公路“村村通”这个目标什么时候能实现?
2009-08-12 14:35

1、一市民咨询:请问建德公路“村村通”这个目标什么时候能实现?

    市交通局回复:我市2006年实现了全市行政村通村等级公路和硬化公路的“双百”目标后,已进入新一轮的农村联网公路建设。但农村联网公路建设范围是行政村与行政村之间的道路,并且联网公路的建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公路等级必须是标准四级以上的公路。2、行政村规模较大,人口相对较集中,建设积极性高。3、缺口资金完全落实的前提下才可以实施。我市特有的地形地貌,大多农村道路傍山沿江临河,由于上级补助资金不足,自然村道路建设大部分资金要镇村自筹,由于建设资金不够,造成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先天不均衡性,公路建设项目无法进行实施,因此,推迟了我市公路“村村通”目标的实现。不过,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资金条件成熟后,在接下来一到两年将逐步实施自然村公路的建设。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贺先生反映:少年宫巷12幢南侧有一废弃多年的变压器,建议有关部门应将废弃变压器和电杆拆除。

    市供电局回复:经现场勘测,反映情况属实。由于该处地形受限,需请专业吊装人员拆装,我们已安排月底之前拆除。

 

3、一市民反映:我丈夫是开化人,毕业后落户新安江,但是属集体户口,前两年派出所把集体户口本收回,并取消了户籍证明制度,我们的小孩快两岁了,因为无户口本薄,所以小孩也没法上户口,现小孩快要上幼儿园了,急需解决户口问题。

    市公安局回复: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第13条、第16条的规定:单位集体户口不能挂靠非单位职工家庭成员,小孩户口可以随父或母申报。第35条规定对无址户、挂空户的居民,在本市内有自己的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解决你小孩落户有三种选择:1、你和丈夫有自己的合法固定住房的先将你们的户口迁往家庭住址,再申报小孩户口;2、你丈夫为集体户口而你自己属家庭户口的也可在随你申报户口;3、你和丈夫无合法固定住房,且你要将小孩户口随父申报的,可先将你丈夫户口挂靠到亲友处或移居至所居住的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然后再申报小孩的户口。

责任编辑: 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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