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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男子威胁母亲:敢卖房还债我就不养你
2009-05-17 10:00

 花了大笔医药费,病重的老伴还是去了,但欠下的8万元债务不能不还。63岁的翁女士,不得不一边做保洁员赚点小钱,一边筹划卖房还债。

  哪知,老伴得病后一直没出现的小儿子,这时回来了。他只甩下一句话:“要卖房,以后别想我养你!”不让卖房,又不愿意帮忙承担债务,无奈的翁女士含泪把儿子告上法庭。

  前天上午,宁波江北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子。昨天,再次与记者谈起这件案子,法官说,他的心还是拔凉拔凉的。

  
 
  儿子不准母亲卖房还债
 
  翁女士63岁了。她和老伴都有退休金,还有两处房产,两个儿子也都成家了。原本,老两口的晚年生活过得很是安逸。

  2005年,老伴查出癌症晚期。家里没太多积蓄,翁女士以自己的名义向亲友借钱给老伴治病。

  一年多来,一直是翁女士和大儿子、大儿媳照料着。老伴从得病到去世,小儿子始终在外地,没回来看过爸爸,更别说照顾了。

  2007年1月,老伴去了,留下8万元欠款。料理完后事,翁女士找了份公司保洁员的工作,赚钱还债。

  为了早点把债还清,她决定卖掉自己的住房。这时,小儿子回来了,以自己有房屋继承权为由,不同意卖房。

  
 
  母亲痛述不孝子劣行
 
  5月15日上午,江北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翁女士凌晨4点就起床了,做完保洁后急匆匆赶到法院。作为被告,小儿子小王出庭应诉。大儿子也来了。

  “我只希望能顺利卖掉房子,还清债务。”开庭前,翁女士只说了这一句。

  她请求法院确认,自己在孔浦新村所居住的一套面积为39.03平方米的房屋,产权归她所有。房子的产权目前还在老伴名下。作为夫妻共有财产,翁老太已有一半所有权。另一半属于遗产,将由她和两个儿子共同继承。

  说到小儿子,翁女士声泪俱下。“我们一直是偏爱他(指小儿子)的,事事把他放在前面。可看看他,他都做了些什么呀!”

  翁女士举了个例子。四五年前,小儿子两夫妻失业在家。老伴买断工龄后拿到3万元,给小王买了辆皮卡车,还给儿媳开了家小店。这个不争气的儿子啊,把车卖了,店也关了,3万元就这么没影了。

  
 
  儿子威胁“卖房就不养你”
 
  难道小王哪里受了委屈,所以不肯答应卖房子?

  “已经给了他一套房子,他还不够!死要钱,爸爸治病欠下的债也不管了!”翁女士说,老伴去世后,小王同意承担父亲治病欠下的所有债务,条件是把家里位于大庆北路的一套45.42平方米的房子过户给他。2007年4月,一家人特意在宁波公证处作了公证,满足了小王的房产要求。大儿子作证属实。

  可如今,小王不承认曾经的承诺了。

  “现在这套房,我有继承权,你们凭什么卖!”小王说了句让人匪夷所思的话,“放弃房子的继承权,可以。但有要求,以后我不承担赡养义务!”

  小王还对父亲给自己的3万元嗤之以鼻。“那3万元我早还给爸爸了。”同时,他对8万元借款是否真的用在了父亲的治疗上,提出质疑。

  对于房产的纷争,法庭没有宣判。但法官当庭表示:“子女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当事人不能约定放弃或不承担。”

 来 源:今日早报 责任编辑:余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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