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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 当心所谓的按揭手续费
2009-10-11 19:34

 

  近日,有消费者到市消保委投诉,反映在二手房交易中,部分中介采用欺骗、隐瞒等手段,向购房方收取一定的按揭手续费,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今年8月,冯女士通过某房地产咨询公司买了一套二手房,期间冯女士交纳了代办房地产三证费400元,复印费70元,以及按揭手续费2000元。后冯女士觉得该公司收取的按揭手续费不合理,就向市消保委投诉。经了解,冯女士已经在该公司的费用清单上签了字,也就承认了该项收费的存在。后经调解,该房地产咨询公司最终退了部分费用给冯女士。

 

  相比冯女士,许先生的按揭手续费就交得更憋气了。购买二手房时,许先生委托的中介公司告诉他,按揭手续费是银行收取的,但当许先生要求中介公司出示银行收据时,眼看纸包不住火了,中介公司才说是自己收取的。虽然经过调解,中介公司减免了许先生的部分费用,但许先生觉得中介公司这一做法很不道德,有欺骗消费者之嫌。

 

  那么,按揭手续费到底该不该收呢,收取的标准又是什么?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据交通银行建德分行一位办理按揭业务的工作人员介绍,该行没有这项费用,据了解,其它银行办理二手房按揭业务也不会向客户收取手续费用。目前,国家法律法规也没有明文规定消费者购买二手房办理按揭需要交纳按揭手续费,也就是说,所谓的按揭手续费其实就是中介公司收取的“跑腿费”。

 

  相关人士提醒,按揭手续费该不该收,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作为中介费外的另一种服务性收费,只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就属于双方自愿的市场交易行为,并不违法。作为消费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前要明确条款内容,不要盲目交纳费用或签订合同,以避免支付冤枉钱;而作为经营者,也应该明码标价,合情合理收费,做一个诚信的商家。

 

 建德新闻网记者: 黄 倩 

责任编辑: 余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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