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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登记询问制 确保产权更清晰
2009-11-16 19:07

    几天前,在新安江某机关上班的小施和妻子到市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窗口办理房产登记手续时,却碰到了一件新鲜事。

 

    在正式进行产权登记之前,窗口工作人员对他们夫妻俩进行了一次仔细询问,当了解到房子是妻子和其家人出资购买的,并征得小施的同意后,房产证上只写下了妻子一人的姓名,这标志着这套房子属于他妻子的个人财产,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夫妻共有财产。

 

    小施告诉记者,对于我市开始推行的房产登记询问制,他还是比较理解的,像他们这样的80后小夫妻,个人财产还需拎拎清,省的以后出现财产纠纷。

 

    该窗口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因房产权属发生纠纷的案例层出不穷,有些最后都要闹上法庭。根据《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市目前开始实行房屋登记询问制度,目的是进一步规范登记行为,完善房屋登记资料,以有效地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夫妻双方购买一套住宅,根据新办法,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在办理产权登记时,窗口工作人员将会对双方进行询问,如一方放弃,询问表上只填写一方姓名,房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则不视为共同财产,并且询问记录将作为办理房产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据了解,房屋登记询问主要内容包括:登记事项是否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或已征得有关权利人同意或授权;申请登记房屋是否为共有房屋;房屋登记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是否有诉讼或其他争议存在以及申请登记材料中需进一步明确的其它有关事项询问申请人。询问结果应当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并归档留存。

 

    通过实行登记询问制度,将使房屋产权更加明晰,特别是家庭共有产权,减少隐性共有的房屋给登记工作带来的诸多问题,确保了房屋产权审查更趋合理化和科学化。

 

建德新闻网记者:胡晓坤

责任编辑: 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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