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服务 建德新闻网
0571-58318323
我要投稿
建德市新闻传媒中心 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 建德新闻网 > 建德频道 > 民生·服务

微信扫一扫分享

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政策有了新规定
2010-12-08 17:04

  昨日,记者从杭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建德分中心获悉,对于市民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如下新规定:

 

  一、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同住子女及父母,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

 

  二、以下两种情况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可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1.职工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

 

  2.职工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高于90平方米,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平均水平(注:2009年度建德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0.65平方米);

 

  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1倍执行。(目前五年期以下(含五年)3.85%,五年期以上4.455%)。

 

  四、杭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建德分中心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该新规定从2010年12月8日起执行。

(记者 吴运河)

 

 

责任编辑: 张目

扫一扫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