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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282人才培养工程”启动
2011-11-13 17:13

新一轮培养人选选拔开始申报

上一轮培养人选进行综合考核

近日,我市出台了《“282人才培养工程”(2011—2015年)实施意见》,同时一并下发了《2011年度“282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对开展新一轮“282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人选选拔作出部署。

新一轮“282人才培养工程”,即到2015年,我市将努力培养出20名左右能支撑学科建设、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在省、杭州市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学术技术带头人;80名左右在各学科、产业领域发挥骨干作用的本市学术技术带头人;200名左右在各自岗位上发挥骨干作用,富有发展潜力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按照“滚动培养、跟踪管理、鼓励竞争、动态考核”的要求,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新一轮“282人才培养工程”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1年)为全面启动阶段。根据安排,本次我市共选拔“282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人选150名,其中:第一层次10名,第二层次40名,第三层次100名。培养人选主要在我市生产、科研、教育、卫生、文创、现代农业等领域以及其它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作出重要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优秀中青年人才中选拔产生。同时,着眼于我市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重点选拔在我市主导产业、新兴行业和重点学科等领域的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人选的选拔,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具体选拔办法请查阅建德人事人才网(http://www.jdrc.com.cn),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在新一轮“282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人选申报同时,我市还将对2006年入选“282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人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考核合格人员,发给“建德市‘282’人才证书”。

为优化激励机制,加快人才培养,我市对新一轮“282人才培养工程”建设作出规定:一要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积极为培养人选创造良好的工作、科研环境和生活条件,关心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二要坚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充分发挥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建设在培养学术技术带头人中的重要作用,在创新实践中培养和使用人才。三要加强学术技术交流。为培养人员提供各种培训、研修和出国深造机会,加强学术技术交流,提高科研、创新和管理水平。四要完善培养经费投入体系。进一步健全政府投入为导向,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多渠道、多元化的经费投入体系。其中市政府给予“282”第一、二、三层次培养人选每人培养经费分别为2万元、1万元和5千元。培养经费主要用于培养人选的科研活动、接受继续教育、进修深造、参加高层次的学术技术交流考察活动等。五要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对在学术研究、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培养人选进行表彰奖励。对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优先作为申报上级人才奖励项目的推荐人选。(记者:宋胜清,吴凯文)

责任编辑: 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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