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市老龄办获悉,由市文明委、市老龄委联合发起的我市首届“十佳敬老孝星”、“十佳助老义工(志愿者)”、“十佳有为老人”和“十佳护理员”评选活动正式拉开帷幕。本次评选设“十佳敬老孝星”、“十佳助老义工(志愿者)”、“十佳有为老人” 、“十佳护理员”各10名。
此次评选活动分候选人推荐、资格审定、公示投票、表彰奖励四个阶段进行。1、采取单位推荐、群众推荐相结合,其中群众推荐应有3人以上联名。推荐时,填写推荐表并附事迹介绍。通过村(社区)、乡镇(街道)逐级报送市评审办。2、经市评审办汇总后,先送相关乡镇(街道)和单位进行资格调查和事迹审核。经初审通过后由市评审委员会集体审议,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对外公布。3、将正式候选人的事迹简介在新闻媒体上刊登并刊发选票,发动群众投票。4、被评为十佳的人选,由市文明委和市老龄委联合给予表彰奖励。
活动旨在通过评选和表彰,在全市树立一批敬老助老和老有所为先进典型,倡导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增强全民敬老助老服务意识,倡导老有所为奉献精神,促进代际和谐与家庭和睦,使孝亲敬老、关爱老人、老有所为的优良传统美德走进千家万户,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幸福美丽和谐新建德”建设。
本次活动的评审委员会由市文明办、老龄委、宣传部等近十个部门组成。评审委下设办公室(市老龄办),负责整个评比活动的具体落实,并接受社会监督。市老龄办联系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仁爱路68号;邮政编码:311600;联系电话:64715596。
评选推荐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0日。欢迎广大群众积极踊跃参与推荐及投票。
通讯员 杨淑珠
附 “十佳”评选条件:
(一)“十佳敬老孝星”评选申报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孝敬长辈,家庭和睦,对老年人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医疗上保障、精神上慰藉恪尽赡养义务事迹突出,并得到社会肯定和邻里群众尤其是长辈本人的好评;
3.在社会上积极帮助老年人,热心为老年人服务,事迹突出,得到社会和邻里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十佳助老义工(志愿者)”评选申报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倡导助老志愿服务,传播助老服务理念,并长期在基层工作;
3.无私奉献,长期关爱老年人,多次参加敬老爱老助老志愿服务工作,受到单位和社会公众的一致好评。
(三)“十佳有为老人”评选申报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有社会责任感,热爱生活,关心他人,富有爱心;
2.热爱公益事业,乐善好施,服务社会,事迹突出并得到社会公认;
3.家庭和睦,关心子女,关心他人;
4.年满60周岁。
(四)“十佳护理员”评选申报条件:
1.尊老敬老,充满爱心,遵纪守法,热爱公益事业,受到老年人的欢迎和高度评价,工作责任心强,事迹突出;
2.爱岗敬业,懂得生活照料、技术、康复、心理护理等相关养老护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强,能胜任本职工作,工作出色;
3.在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和其他养老机构中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满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