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服务 建德新闻网
0571-58318323
我要投稿
建德市新闻传媒中心 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 建德新闻网 > 建德频道 > 民生·服务

微信扫一扫分享

7月1日起我市执行新版居民阶梯电价,结算有新变化
2012-06-18 14:40

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15度免费

6月15日,在“浙江省完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政策情况通报会”上,浙江省物价局副局长龚源昌表示,调整后,年用电量2760度以内的,每度电的价格维持不变,新版居民阶梯电价定于今年7月1日起执行。

6月18日上午,记者走访了市供电局采访了程一鸣副局长,他说与以往相比,新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将实行按年实施的阶梯电价政策方案,即居民阶梯电价的各档阶梯电量累进加价从现行按月用电量分档结算调整为按年用电量分档结算。具体到建德,冬夏用电多、春秋用电少,但根据这样的结算方式,哪怕冬夏季节多用电,只要全年用电量控制在2760度以内,每度电的费用就不会涨。从这一点来说,这一次调整,对老百姓来说第一档用电量比原来的50度提高4倍多,意味着用电费用下降了。

具体来说,各档电价标准,第一档电量(年用电量2760度以内)的电价,仍为每度电0.538元;第二档电量(年用电量2761-4800度)的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加价5分钱,为每度电0.588元;第三档电量(年用电量4800度以上)的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加价0.3元,为每度电0.838元。

程一鸣表示,继续由用户自行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其中第一档电量峰、谷电价仍按每度电0.568元、0.288元执行,第二、三档电量峰、谷电价均同步提高5分钱、0.3元。合表用户本次电价不调整。

一些市民关心,新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实施后,自家的电费怎么结算?正确的结算方法是:当期电费根据当期抄见电量按全年各分档电量标准和对应的电价从一档至三档依次结算。而新装或变更用电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实际用电时间不足一年的,分档电量标准按全年分档电量标准和实际用电月份数折算,实际用电时间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折算。

程一鸣表示,这次首次出台了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5度免费电量的政策,体现了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

此外,由于新居民阶梯电价政策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今年实际只执行半年,因此“一户一表”居民用户今年7月1日后的分档电量标准,按全年分档电量标准的一半确定。7月1日前后的用电量,按对应抄表周期内日平均用电量乘以调价前后的天数确定。

(记者 王庚鑫)

责任编辑: 周碧辉

扫一扫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