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上级要求,积极开展注射用透明质酸钠产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保障辖区内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经营使用安全。
一是反映迅速,计划部署到位。依据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监督检查的通知》和浙江省食药监局[(2015)浙食药监械便字第82号],立即做好注射用透明质酸按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步骤、检查重点及具体联络人员,有力保障了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是措施得力,工作推进有序。该局通过查询经营范围、日常检查等方式摸底了解全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经营、使用情况,经了解,我市经营企业没有涉及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经营业务;结合春节前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对全市市级医疗机构开展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监督检查。期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检查医疗机构7家次,未发现违法违规经营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的情况。(章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