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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新房子是一件大喜事,但别让邻居遭了罪
2010-04-24 13:58

  “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讲的是蜀道行走的艰难险阻,然而在新安江街道新安社区健康南路也有一条“蜀道”。事件的起因是因为造房子而引发的,这让住在周边的住户对“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有了深切的感受。因为邻居许女士造新房子,将一条周边住户必经之路给挖了去。如今周围的住户只能用毛竹片搭成的人临时走道暂且走走路。一到下雨天,小孩子、小学生走路更是担心吊胆,很不安全。

 

  2009年年初,新安江街道新安社区健康岭南60号住户许女士未经审批同意,就在自家的老房子地基上造起了新房,在造新房子前,许女士曾经同邻居(新安江街道健康南路7幢A陈子军家、健康南路7 幢B施月生家和健康南路7幢C许炳松家上述三家人)进行协商, 要求他们对自己造房给予关照,并签订了相关协议,但是三家与许女士对所挖道路如何走向未能协商一致。后来在造房子过程中,许女士竟然将三家人的必走道路挖去。

 

  陈子军、施月生、许炳松三户人家看到自己出入的必经走道被挖,于是三人将许女士告上了法院。建德市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陈子军、施月生、许炳松三户人家与许女士老房子门前的通道经历史形成,成为三原告家庭的必经通道,三原告对该通道具有使用的权利,他人不得妨害。许女士建造房子也是其合法权利,但是该权利的行使不得妨害三原告的合法权利,许女士造房破坏了原有通道,所挖地基较深,又未进行安全防护,给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2009年12月21日,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许女士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负责恢复其老房子原有通道的原状。许女士们不服一审判决,2010年1月11日,向杭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目前,该相邻道路纠纷案正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之中。(记者:吴运河)

 

 

责任编辑: 张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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