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市消保委城东分会接消费者卢某投诉,称自己7月1日在洋溪街道某超市购买的大米怀疑有质量问题,要求市消保委分会给予调解。
市消保委城东分会工作人员立刻赶赴洋溪街道某超市,当场查看了卢某购买的大米批次,通过看包装、闻气味、索票据等方式,认为经营者经销的该批大米符合食品安全规定要求。工作人员向消费者卢某讲明了情况,使消费者心里消除了疑惑。卢某认为是自己不习惯该批次大米的口味,提出置换别的品种大米的想法。经消保工作人员耐心地对双方进行调解,经营者同意置换大米给消费者,并退回差价,消费者卢某表示满意。(通讯员 刘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