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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自燃事故多发 为了安全要“四注意”
2012-05-23 20:45

2010年下半年,家住下涯镇春秋村的胡女士在洋溪街道某店购买了一辆电瓶车,骑了一年多并无故障,2012年3月9日傍晚,胡女士将车子停在家里充电,10日凌晨2时许,正在充电中的电瓶车突然着火,将充电中的电瓶车烧成了一堆烂铁,还殃及了边上停的另一辆电瓶车。

经消防部门鉴定,失火原因是电瓶车在充电状态下电气线路故障。胡女士对于电瓶车自燃表示后怕。她说,傍晚6点她将电瓶车停在堂中充电,晚上8点查看时未发现异常。结果半夜电瓶车却自燃了,幸好堂中空旷,火势没有蔓延。但对于失火造成的损失,胡女士向消保委城东分会求助,要厂家给个说法。

经过建德消保委和绍兴消保委两家单位的联合调解,位于绍兴的生产厂家同意对胡女士给予一千元的经济补偿。

电瓶车省时省力,不省心。临近夏季,电瓶车自燃事故多发,消保委结合处理多起电瓶车自燃事故的经验,提醒广大的电瓶车用户,安全使用电瓶车要关注几个使用保养事项:1.要定时到维修站进行电瓶车线路检测,排除线路隐患,防止线路老化、粘连而导致短路。2. 尽量不要长时间连续使用电动自行车。3.充电时,电瓶会跑出可燃性气体,所以充电不要选择在储藏室、地下室等狭窄、密封的环境中进行,防止产生爆炸性混合气体。同时要将充电器置于地上,利于散热。4. 电动车充电一定要远离易燃物品,且每次充电时间不宜过长,提防充电器过热,引发火灾。应尽量放在白天充电,以便随时掌握充电情况,发现火险能及时扑救。

(通讯员 翁晓慧)

责任编辑: 周碧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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