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发生燃气事故,单次事故最高可赔100万元
日前,杭州美亚液化气等4家液化气充装站和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定保险合同,从今年11月起,全市17万只液化气钢瓶投保产品责任险,如果发生燃气事故,保险公司将予以理赔,单次事故最高赔偿100万元。
据悉,我市液化气钢瓶产品责任险在杭州地区范围,保费最高、责任明确最细、覆盖面最广,该保险将全市液化气充装企业、用户全部纳入燃气安全网之内。
4家液化气公司分别是杭州美亚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寿昌鹏兴液化气公司、众源液化气有限公司(梅城)、乾潭液化气储配站,4家公司的自有产权液化气钢瓶全部保险,保费每只钢瓶1元,由各自公司承担,自此全市17万只液化气钢瓶全部纳入保险范畴。保险合同规定,如果发生燃气事故,1000元之内的小事故由各公司自行赔付,单次事故最高赔偿100万元,累计理赔封顶1000万元。
燃气安全管理部门提醒,广大用户特别是边界乡镇液化气用户,不要到外县市进瓶装液化气,从外县市流入我市的液化气钢瓶不在该保险范围之内。(记者 王庚鑫 通讯员 邹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