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底,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领导办公室,按照《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年度检查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对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年度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考核,根据检查情况,通报2016年度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工作优胜县,并对优胜单位进行表彰,我市荣获2016年度全省农村垃圾治理优胜县市称号。
2016年,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决不把污泥浊水、不把脏乱差的环境带入全面小康”的要求,强势推进,精准实施,以“六有”标准(有组织机构、有保洁队伍、有处理设施、有经费保障、有工作制度、有治理实绩),持续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全面完成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年度目标任务。 (通讯员 王卫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