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活动 建德新闻网
0571-58318323
我要投稿
建德市新闻传媒中心 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 建德新闻网 > 建德频道 > 资讯·活动

微信扫一扫分享

公安部发通告严防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
2018-01-04 15:11

日前,针对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火灾高发问题,公安部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旨在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

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

《通告》中明确了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指出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另外,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车主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同时,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记者 黄冰)

责任编辑: 许萍

扫一扫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