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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紧抓“六个环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018-03-23 16:15

日前,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我市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了“行动指南”。

《实施办法》的出台,旨在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落实、报告评议、责任督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六个关键环节,健全完善各项机制,形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闭合回路”。

清单明责 公开晒责 动态定责

《实施办法》将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市级机关各单位党组织中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应当履行的责任进一步具体化,要求形成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相关清单内容,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遇到工作职能转变、工作任务变化、领导班子人员调整的情况,各单位需及时调整清单内容,实现动态管理。

“一人一单,一年一单,让责任跟着领导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会更有力。”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说。

七项机制 指明路线 落实责任

《实施办法》明确建立七项工作机制,即健全完善定期研判、全程记实、组织巡查、线索传递、廉情抄告、抓早抓小、签字背书等。以严密有效、环环相扣的制度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常态化。

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为例,市委专门出台相关规定,并作为党建考核的内容和倒查追究责任的重要参考,确保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有痕,落实有力。

《实施办法》还明确,将以点题点人点事听、主要负责人带头听等方式广泛开展评议评价。同时,主体责任考核实行排名末位约谈,对连续两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的,以及“一票否决”的乡镇(街道)和市级机关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面对面约谈。

失责必问 实名通报 有案必谈

2017年,我市加大追责问责力度,22名党员干部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约谈,彰显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

《实施办法》强调要将问责作为倒逼主体责任落实的利器,坚持失责必问,尤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的,坚决落实“一案双查”。

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因失职失责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原则上均予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作用。

(通讯员 章洁 薛屹然)

责任编辑: 许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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