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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低价被征不知情 挂亿元村招牌生活无保障
2006-08-14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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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减轻农民负担(半月谈资料图片)

     陈序蕊是“亿元村”———福建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南埕村农民,原来生活富足安康,但耕地被征之后,成天为生计发愁。陈序蕊将记者带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家里,该村民全家祖孙共9口人,承包村集体3亩耕地,每年两季水稻,口粮充足,第二季水稻收割后种植蔬菜出售,生活很满足。这次征地被占用2.3亩耕地,仅剩7分地,不仅收入大减,连口粮都不够,需要花钱去买。给他家的一次性补偿只有6万多元,他说,6万多元用完后,日子还靠啥过?

     据记者了解,福温(福州至温州)铁路项目经国家批准开工建设,铁路经过该村共需要征用300多亩土地。村民们非常支持国家的铁路建设,耕地被征用都积极配合。但村民们反映,地方政府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违背法定程序,“暗箱操作”,制定了明显偏低的补偿标准,使村民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村民陈序蕊介绍说,作为一个“亿元村”,该村每年种两季水稻,平均亩产900多公斤,产值约1600多元,其他空闲时间可种辣菜、葱等蔬菜,年产值约3000多元,扣除成本每亩土地年产值合计约3500多元。征用该村的土地属于国家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的规定———“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标准按法定最高标准执行”,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最高为该地年产值的10倍,该村征地补偿费应为每亩35000多元,安置补助费根据土地的年产值也相应地予以增多。但是,地方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却是土地补偿费每亩仅12000元,加上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每亩合计3万元。

     记者随后到该村村委会,看到办公室墙上挂满了各级机关颁发的“亿元村”“小康村”等各类牌匾,漳湾镇包该村的镇领导黄某告诉记者,国家建设铁路征地程序合法,补偿标准合理。记者问该村无工业收入,仅靠农业收入被评为“亿元村”“小康村”,为何以每亩年产值1200元制定征地补偿标准?该领导说这是市、区有关部门制定的,他也不知道每亩年产值1200元是怎么来的。记者问根据国家及福建省相关规定,征地补偿应以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原则,制定征地补偿方案前应直接听取村集体和农民的意见,必要时要召开听证会,有关部门制定补偿标准时,是否听取了农民的意见?该领导说制定该方案前已经组织村民开过会,也充分听取了农民的意见。记者提出看看会议记录,该领导说会议记录在蕉城区铁路建设办公室。记者到蕉城区铁路建设办公室了解情况,办公室负责人说根本没有听说过什么村民会议记录,制定征地补偿方案他们也根本不知情。该村许多村民告诉记者,制定征地补偿方案他们根本不知道,一直到开始施工时,相关领导才向他们出示了补偿标准的文件,在此之前从未召开过相关的村民会议,更没有听取过村民的意见。

     许多被征地农民向记者反映,征地补偿费拨下来后,因补偿标准太低,该村一大半农民至今拒绝领取补偿款,相关领导也没有就农民未来的生产、生活作相应的规划和安排,需要动工的地方也已经强行铲除农民的庄稼开工。他们说,南埕村本来人多地少,被征地前他们靠种水稻、蔬菜,生活富裕,如今土地被大面积征用,补偿费又这么低,地方政府又不作适当安置,他们以后的生活该怎么办?(陈洪波;方磊;王薇)

来源: 农民日报 作者: 陈洪波;方磊;王薇   责任编辑:余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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