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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土地收益不能成为市长“零花钱”
2006-09-12 10:13

  “今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相关税收,都将与实际用地挂钩,这是刚性规定。同时,切断地方的经济动因,把新增建设用地有偿收益要拿出来,土地出让收益绝不能成为市长的‘零花钱’。”9月8日,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甘藏春在中国土地学会举办的加强土地调控专家座谈会上作上述表示。

    “土地政策参与调控其实是一个特殊选择。”在土地调控专家座谈会上,作为《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起草人之一的甘藏春向本报记者介绍了《通知》出台的背景。甘藏春表示,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是我国特殊国情、特定发展阶段下的一个特殊选择。当前,土地管理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一是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过快,土地需求比较旺盛,新增建设用地供应量比较大,特别是工业用地低成本过度扩张;二是依法审批的土地供应闸门应该说管住了,但是实际用地的闸门没管住,一些地方违法用地占实际用地的比例很高;三是冒出新的违法占地形式,如通过“以租代征”等,规避用地审批和缴纳新增用地有关税费。与此同时,中国长期以来走的是低成本扩张的工业化道路,面临着一个新的产业结构升级和更新换代的过程。在这种情况下,中央下定决心,要运用土地政策,切实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9月5日,国务院公布《通知》,这是继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出台后,中央政府在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上的又一次重大调整。与前不久刚刚进行的加息一样,土地从严调控传递出的信息是,中央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以应对仍在持续上涨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有专家认为,分析经济过热最主要的两个方面,一个是银行贷款,另一个则是土地供应。中国在金融调控方面已经驾轻就熟且效果显著。而对于土地调控则显得手段不多,主要原因是对土地的冲动往往来自于地方政府。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在金融调控方面,央行连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而在土地方面,其应对之策便是进行新一轮的土地严控,严格执行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实行土地违法问责制。

    “管住管好土地,最关键的是要消除各地扩张用地的经济动因。”甘藏春告诉记者,今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相关税收都将与实际用地挂钩,这是比较刚性的规定。而基本思路是,首先要提高土地的取得和保有成本,提高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强调凡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也要相应提高征收标准。其次,要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目的是切断地方的经济动因,把新增建设用地有偿收益拿出来。

    在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方面,甘藏春向记者表示,土地出让收益绝不能成为市长的“零花钱”,应该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用于建设城市廉租房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

    其实,中国政府早已意识到土地失控对经济发展的不良影响。早在2004年10月国务院便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但是,文件起到的作用依然有限。据国土资源部去年对16个城市进行卫星遥感监测发现,违法用地宗数占新增建设用地总数的近60%,面积占近50%,个别地方甚至高达90%。从今年初步摸底情况看,这一势头还在上升,违法违规用地现象仍然大量存在,土地“闸门”并没能真正把住。

    “加强土地调控将更注重经济手段。”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在座谈会上强调,国务院文件强调了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土地管理的全面情况负责,政府部门特别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除了要依法行政之外,还要很好地担负起协调利益关系的责任。在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上,要逐步增加用于“三农”的开支。在谈到土地调控措施怎样更有效问题时,李元强调,严格土地管理,要更注重经济手段。对很多问题,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如怎样使经济手段对调控更有力度,规划和计划怎样能够更加符合实际,便于操作。(记者 洛涛)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余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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