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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生存与养老等五大风险
2006-09-13 16:00

 

中国计生政策迈向人本

  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穆光宗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说,独生子女家庭的风险性在母亲过了35岁之后骤然放大,而且随母亲生育能力的逐步丧失和依赖性需求的逐步出现而升高。一个出现大面积独生子女家庭的社会,为自己未来的发展预留了隐忧.

  2005年6月黑龙江宁安县沙兰镇中心小学在罕见的洪灾中,有105名小学生被夺去生命,其中独生子女占了56%。据估计,目前中国独生子女数量可能超过一亿。在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如此大规模的独生子女群体,其风险问题日益引起关注。自2002年开始,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穆光宗多次称:“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独生子女家庭的五种风险首先是孩子的成长风险,主要是夭折、重病的风险。

  据统计,每1000个出生婴儿中约有5.4%的人在25岁之前死亡,12.1%的人在55岁之前死亡。根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中国农村地区曾经有过一个孩子但现在无后的家庭有57万之多。

  独生子女的生存风险直接影响着家庭的生存风险。在生命周期早期出现的生存风险可以通过补偿性生育得到消解,如果是大龄独生子女夭折或者发生严重伤病残事件,对家庭的打击几乎是毁灭性的。

  其次是孩子的成才风险。“独柴难烧、独子难教”由于父母的爱过分聚焦、期望过高、养教方式不甚科学等原因,相当数量的独生子女家庭深深受到成才问题的困扰。一旦独生子女父母重病、死亡或离婚,对独生子女的生活、学习、工作都将带来严重不利的影响。

  第三是家庭的养老风险。如果前两个风险发生,养老风险必然发生;如果避免了前面的风险,养老风险依然存在。子女家庭的经济状况、两代人的关系、居住安排等诸多因素,依然可能使老年父母发生生活照料风险、精神赡养风险甚至经济供养风险。

  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功能比多子女家庭弱小,而且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支持具有惟一性,缺乏起码的回旋余地。如果独生子女迁移、外出或者出现意外事故,独生子女父母就缺乏可替代的家庭养老支持,不存在其他形式的家庭养老支柱。

  同时,独生子女父母的高龄化也会导致养老需求的变化,越是到独生子女父母的晚年,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风险就越大,现实困难就越多。

  第四是社会的发展风险。前面的风险如果发生一定会波及整个社会的发展,因为独生子女必然要走向社会,那么他们能否成为合格的社会公民就至关重要。

  第五是国家的国防风险。一旦发生战事或者需要独生子女及其家庭奉献的时候,国防的风险也是多少存在的。

  独生子女是负担最重的一代人

  穆教授分析说,在所有的计划生育家庭中,独生子女家庭是风险最大的家庭。一旦遭遇非常事件导致孩子夭折或者严重的伤病残,“风险家庭”就转化为“残破家庭”和“困难家庭”,如果没有外界的支持和帮助就很难摆脱困境。它们的存在时刻提醒着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保障和人道关怀问题。

  以往,有关独生子女的负面问题更多地集中在孩子素质发展方面,最著名的报告就是1986年涵逸的《中国的“小皇帝”》。2004年,杨晓升的报告文学《只有一个孩子——中国独生子女意外伤害悲情报告》(华艺出版社,2004年6月),让人们将更多关注转向遭遇了子女夭折风险之后的独生子女家庭命运。

  独生子女因其独生而成父母的“惟一寄托”,孩子所提供的精神效用是独一无二的,简单说,孩子对中国人来说就是情感的寄托和希望的化身。

  从整个生命周期来看,独生子女是负担最重的一代人。独生子女家庭到了生命周期的晚期迎来的是“独子女老龄化”甚至“无子女老龄化”的挑战,他们缺乏最起码的回旋余地。

  独生子女这一群体远离了兄弟姐妹的血缘亲情,缺乏伙伴的成长环境使他们远离了手足情深的感受、互相学习的机会、彼此帮助的可能。这是极其珍贵的亲缘文化的损失。

  现在,一些有识之士已经认识到了独生子女家庭的风险,如何最小限度的降低风险?更多内容见《瞭望东方周刊》第148期。

来源: 瞭望东方周刊 作者: 程瑛   责任编辑:余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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