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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公布5大毒品案例 主犯均已核准死刑
2007-06-26 10:28

  今天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禁毒日。昨天,最高法发布了5起既重大又典型的毒品案例,这5起案件的主犯均已经最高法核准死刑。

  5起案件分别是:

  岩罕龙、李子彬、熊诗伟走私、贩卖毒品案:2005年4月,安徽人李子彬、熊诗伟将340余万元毒资汇给云南省的岩罕龙,岩后到缅甸购买了60件海洛因(每件700克),运进中国境内,藏匿在水果箱中交与李子彬手下。 同年5月,这批毒品在景洪一水果市场被查获。

  王光友运输毒品案:2006年3月,贵州织金人王光友组织5名乡亲到云南运输海洛因回黔,他们分别将海洛因藏于体内或身上返回贵州。同月5日,六人在水城火车站被公安抓获,查获海洛因共计806克,绝大部分系从体内排出。

  张洪安走私毒品案:1997年初至2003,张洪安先后8次在缅甸勐古特区与他人共同组织走私海洛因280.5件(重约199.524千克)、冰毒17克、鸦片19克入境。当年5月,张的手下运毒时强行冲过公安设卡并弃车逃跑,大量毒品被查获。去年5月,张洪安在云南瑞丽一辆客车上被抓获。

  龙从斌贩卖毒品案:去年3月,龙从斌联系他人购买海洛因,并到织金县“验货”,当他在自己租住房交易时,被公安抓获,当场查获海洛因297克、毒资人民币15.5万元。

  郭世臣贩卖、运输毒品案:2005年8月至10月,郭世臣分别在浙江、广东等地向蔡某贩卖甲基苯丙胺类毒品“麻古”、“摇头丸”等,其中大部分毒品最后贩卖给杭州、富阳等地的吸毒人员。另外,郭世臣还贩卖冰毒、氯胺胴类毒品“K粉”各28克。同年10月7日,郭世臣从珠海市运毒到杭州时,在机场被抓获。

  延伸阅读

  两万涉毒者获重刑

  本报讯(记者 傅沙沙)昨天,最高法发布了近年来有关毒品犯罪的审判工作情况:2006年1月至今年5月,全国法院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49270件,审结47113件;被判决的犯罪分子达55671人,其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为21223人,重刑率为38.12%。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记者 傅沙沙 责任编辑:余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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