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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季度GDP比去年同期增长11.8%
2008-04-23 16:46

  记者今天从浙江省统计局了解到,一季度浙江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130元,同比增长9.1%。居民消费价格同比增长7.6%,成为影响我省居民生活和企业生产的主要因素。

  浙江省统计局今天对外发布,一季度全省生产总值为460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8%。浙江居民消费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7.6%,其中2月份上涨幅最高,达8.3%。

 

  分析指出,一季度以食品为代表的生活必需品价格涨幅较大,“八大类消费品及服务项目价格中,食品类价格达到了19.7%,创下了近十年来新高。”

  浙江省统计局副局长王杰说,受到居民消费价格的高位运行影响,浙江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13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1%,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92元,增长17.5%,“如果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幅分别为2.1%和9.1%。”

  据统计,一季度浙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745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1.7%;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372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4%。

  “居民消费价格的上涨对浙江的低收入家庭带来了影响,使低收入家庭生活压力加大。”王杰提出,有关部门要抑制食品等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过快的趋势,保障浙江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家庭的正常生活和消费。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副总队长洪玉补充说,不断上涨的价格还对浙江工业和农业生产产生了一定影响。以石油、钢材为代表的原材料价格上涨呈现出向下游产品传导的态势,工业生产的“高进低出”压力加大,影响了工业企业的效益;农业生产资料17.5%的价格涨幅,也对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带来了更大的成本压力。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叶海 责任编辑:余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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