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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黑老大”恶名能止小孩哭
2008-04-24 13:25

  有群众称,王兴平作为巫山的“黑老大”,其名气比县里所有“长”还响亮。还有群众说,我们不知道巫山县一些领导姓什么,但却没人不知道王兴平的名字

    ●“踏进江湖容易,退出江湖难;要出来混江湖,就要雄起。”——王兴平经常训斥手下,要敢冲敢打,心狠手辣。

    ●“没得啥用,找个人都找不到。如果我离开巫山,你们只有喝西北风去。”——王兴平辱骂手下,并暗示要报复李明喜团伙。

    ●王兴平找到徐昌毅,骂他有“反骨”,居然敢背着自己开赌场。——除了自己开办赌场外,王兴平还对当地其他地下赌场进行控制。

    ●如若哪家小孩啼哭,父母吓唬说“王兴平来了”,小孩就会立即停止哭泣。——群众对王兴平团伙所作所为敢怒不敢言,只要听说是王兴平的人就发憷。

王兴平(左一)及其团伙成员20人被押上了庄严的审判台。

王兴平(左一)及其团伙成员20人被押上了庄严的审判台。

下岗青年当上“黑老大”

    

王兴平,1970年10月3日生于重庆市巫山县,高中文化,是巫山县百货公司下岗职工。曾犯强迫交易罪,于2002年4月30日被巫山县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

    1995年,王兴平到广东省珠海市“混社会”,他很快拉拢纠集了一帮劳释人员和社会闲杂人员。不久,王兴平一伙人通过打打杀杀,控制了珠海市发往巫山县的长途客车,强行收取“发车费”。

    源源不断的不义之财使王兴平羽翼渐丰,势力逐渐庞大起来。

    1998年7月,刘某在珠海市拱北区迎宾大道开了个“杨火锅”餐饮店,生意兴隆,王兴平与刘某认识之后成了“朋友”。2002年7月,王兴平提出要在“杨火锅”入股,刘某没答应。王兴平多次威胁刘某,想到王兴平在珠海势力不小,自己斗不过,刘某被迫同意王兴平以10万元入股,并约定每个月付给王兴平3万元,年终再一次性支付18万元。

    一个月后,王兴平说急需用钱,要刘某退股50万元。刘某当然不干,结果王兴平撕下“朋友”面纱,安排手下带三四十人来到“杨火锅”,两三人一桌,每桌只点一个菜,坐在店中吃“霸王餐”。刘某被逼无奈,以30万元的低价将“杨火锅”店转让给龚某,又借了20万元凑齐王兴平要的50万元交给他才算了事。

    王兴平在珠海做了许多恶事并发了横财之后,2002年就回到巫山“发展”。很快,一批狐朋狗友又聚集到他身边,王兴平坐上团伙“老大”的交椅,下面的人都喊他“平哥”。

    王兴平在团伙中实行梯级管理。他的弟弟王辉是第二层人物,由他直接管理,第二层人物则管第三层人物,以此类推。任何事情都由王兴平说了算,大家看他脸色行事。同时,王兴平在团伙里制定了不少规矩,不准手下人员吸毒,他认为吸毒的人喜欢到处乱说,容易泄密;要求组织成员必须听从指挥,相互不打听情况,对他忠心耿耿,不听话则要受到处罚;平时管吃管住,给零用钱花;如果成员因犯罪被关押,将得到现金支助;从监狱释放出来,还将为其接风洗尘,以此来加强对组织成员的控制和领导。

    为扩充实力,增强自己的威慑力,王兴平还购买了刀枪等凶器。有了刀枪凶器,王兴平团伙出手更加狠毒,没人敢招惹。

    为敛聚更多钱财,他与团伙成员开设赌场,放高利贷,插手建筑工程,垄断水上货运,强行收取煤矿、超市、工程老板保护费……不管哪个行业,只要有利可图,王兴平都要插手,并无不成功,很快就成为巫山的“路霸”、“赌霸”、“煤霸”、“菜霸”、“鱼霸”。

    王兴平的狡猾之处还在于,凡事他一般自己不直接出面,只躲在幕后指挥策划,安排下面的人通过各种手段,树立社会地位。那时,王兴平给成员的感觉是:只要他放出一句话,社会上没有摆不平的事。

    就这样,一个以王兴平为首的、20多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逐渐形成。没有正当收入的王兴平,靠非法洗钱,在重庆、巫山置有房产,并购买了一辆奔驰车,每天四五个保镖不离左右,横冲直撞,呼风唤雨,胡作非为。

    由于王兴平等人经常在巫山县打打杀杀,群众对王兴平团伙所作所为敢怒不敢言,只要听说是王兴平的人就发憷。如若哪家小孩啼哭,父母吓唬说“王兴平来了”,小孩就会立即停止哭泣。

    有群众称,王兴平作为巫山的“黑老大”,其名气比县里所有“长”还响亮。还有群众说,我们不知道巫山县一些领导姓什么,但却没人不知道王兴平的名字。

  

“黑吃黑”树立强势地位

    “踏进江湖容易,退出江湖难;要出来混江湖,就要雄起。”这是王兴平经常训斥手下的一句话,意思是要敢冲敢打,心狠手辣,在“黑道”上树立自己的强势地位。

    2004年上半年,董迎久刑满释放后,王兴平请其吃喝,并给了他1万元钱。随后,安排董迎久到他控制的赌场搞管理、放高利贷,王兴平还为董迎久配了一支手枪。

    2005年夏天,巫山的另一“黑道”人员李明喜从监狱出来,李明喜想利用以前的势力与王兴平争一争巫山“老大”,便想办法将董迎久弄到他那边去了。王兴平对董迎久的“叛变”极为不满。

    2005年12月24日晚10时许,王兴平的弟弟王辉(另案处理)和团伙成员云国等人(均已判刑)在巫山县某夜总会包房内与董迎久等人相遇,双方发生纠纷。当晚,王辉等人商量报复董迎久,同时准备了枪支、刀具等作案工具。远在重庆的王兴平接到王辉的请示后表示同意,并电话通知数名手下前去与王辉等人汇合。

    当晚,王辉等人在巫山县市政广场附近,将董迎久乘坐的出租车拦截,持刀、枪逼董下车后,又持刀追砍董迎久,终将董砍伤致死。

    王辉等人作案后逃跑到重庆,王兴平安排杨胜军、朱安进(另案处理)等人与王辉等人订立攻守同盟。也有团伙成员在外潜逃期间向王兴平请示,表示想到公安机关投案,王兴平说自己正在外面活动,等活动好了再说。

    董迎久被王兴平团伙砍死后,其干儿子周正林时刻想复仇。2007年4月17日,为争夺势力范围,李明喜团伙的周正林、龚清俊等人在巫山将王兴平手下的一个小成员砍伤后,潜逃至重庆市万州区躲藏。王兴平感到李明喜团伙势力的强大对自己是个极大威胁,便辱骂手下人员兰维进、金伟林等人:“没得啥用,找个人都找不到。如果我离开巫山,你们只有喝西北风去。”并暗示要报复。

    周正林在万州躲藏期间,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了一个叫“李洁”的女孩。“李洁”恰恰是金伟林以前的女朋友,2006年4月两人分手。周正林认识她后,立即发起猛烈的爱情攻势。

    2007年4月23日,“李洁”在网上和金伟林聊天时,透露周正林在万州区。金伟林一伙人向王兴平请示后,立即从巫山赶往万州进行报复。

    当天晚上7点钟,周正林邀请“李洁”到一火锅店吃饭。在去火锅店的路上,金伟林打电话问她在做什么,她说准备和周正林一起去吃火锅。在火锅店吃饭时,周正林在火锅店门外被人砍伤。后来金伟林打电话给“李洁”,说周正林是他们砍的。回到巫山后,金伟林一伙把砍伤周正林的情况向王兴平作了汇报,得到王的赞可。

    经过无休止的砍杀,王兴平在巫山的“名气”一直高于李明喜,“黑老大”的地位没有丝毫动摇。

开设赌场逼人参赌

    经营赌场赚取黑钱,成为王兴平团伙的一大经济来源。

    王兴平先后开设十几家赌场,每家赌场他都安排得力干将看场子、收黑钱、放高利贷,抽头获大利。同时,他也给手下人员一点甜头,使之获取小额利益,目的是让他们死心塌地帮他挣钱。

    除了自己开办赌场外,王兴平还对当地其他地下赌场进行控制。对凡是未与其合伙的赌场,他就指使成员去进行谈判或使用暴力等手段进行威胁,强行要求入股。如不同意入股,王兴平立刻指派成员前去砸场子、找麻烦。

    2006年3月份,龚正华与王兴平团伙成员刘源、徐昌毅私自在中心市场别人开的茶馆里开了一个赌场。才开场一天,王兴平的手下朱儿和左浩林就来了。朱儿找到龚正华说要搞就和他们一起搞,但龚正华不同意。朱儿就问是什么意思,龚正华说:“不想和王兴平共事。”朱儿当时发狠说:“那你各搞嘛!”(方言,意思是“那你就自己做吧!”)说完就走了。

    龚正华知道不能再在那里搞了,就转移到自己家中进行。谁知才过一天,朱儿和左浩林又撵到他家中来,把参赌的人撵得四处乱跑。后来看见王兴平的车停在外面公路上,徐昌毅和刘源吓得魂飞魄散,赶紧把手机关了躲起来。第二天,王兴平找到徐昌毅,骂他有“反骨”,居然敢背着自己开赌场,结果把徐昌毅暴打了一顿。过了几天,王兴平又找到刘源,让他罚跪4个小时。

    王兴平控制巫山大大小小的赌场后,开始四处打电话邀约他人参赌,如有不从,轻则受皮肉之苦,重则家破人亡。记者在采访时遇见一位参赌者的妻子,她涕泪交加地说,因丈夫参与赌博,欠下王兴平团伙的高利贷,结果被逼卖房还赌债。

  

穷途末路终有时

    2007年6月以来,巫山县公安局因接到多起持刀伤害案的报警而震惊。6月19日凌晨,警方再次接到群众电话报称:一伙身着迷彩服的蒙面人,手持砍刀把正在某网吧上网的青年郭立朝砍成重伤。公安机关遂立案侦查。

    通过侦查,警方发现歹徒均系以王兴平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成员。

    10月21日,王兴平被依法逮捕。其他成员也相继被捕。

    至此,以王兴平为首的巫山“黑社会”团伙被一网打尽。

    2007年12月11日,公安机关将全案移送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

    办案人员在院领导的精心指导下,以对社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三上重庆,五下巫山,勘查现场,提审被告人,认真复核每一个证据,穷尽每一个疑点,很快审清全案。

    2008年元旦后的第二天,长达414页、近25万字的审查起诉报告摆在了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的案头。检察委员会经过连续几天的讨论之后,于1月11日将该案向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1月24日,“渝东第一县”的巫山“黑老大”王兴平及其团伙成员20人被押上了庄严的审判台。因该案案情复杂,庭审时间长达3天。

    4月10日,法院174页、13万余字的判决书,对这个“涉黑团伙”作出了一审宣判:王兴平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十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4万余元。同时,其他19名团伙成员根据各自罪名和罪行轻重,被分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等刑罚。(沈义 杨德伟 牟伦祥)

 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余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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