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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刘翔亿元保单奥运因何无法索赔
2008-10-22 08:46

  世事变幻莫测,所以任何话都不能说得太过。

  好多年前,笔者在基层公司从事销售企划工作,每年“八一”前,都要和驻地武警举行军民共建活动,其中之一就是赠送保险;还常常向一些体育比赛、大型集体活动赠送保险保障。

  记得最深的是一次登山比赛,公司赠送的是短期意外险,两个小时,100多名参赛运动员,每人10万保险金额。所谓的保险单,就是用彩色打印机打个条子,上面把保险起止时间、保险金额列明。两个小时后,打个电话问一下比赛情况,回答是一切平安无事,这样一个标准的赠送保险工作就圆满完成了,一分钱也不要出,而且达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次日媒体报道:某年某月某日某市在某山成功举办登山比赛,某公司赠送了保险金额为100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当然,赠送保险也是要赔的。比如赠送给当地武警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虽说是做个样子,但是部队的领导做事一向认真,偶尔把一把单据送过来申请赔款。怎么办,因为根本就没有保单,所以也谈不上理赔,于是和财务商量一下,找张其他的发票把钱提出来,再套打张领款收据,案子就结掉了。

  以上都是小打小敲,自说自唱,做点小动作也无关大局。

  但平安保险公司就整个大的出来,让全国人民都关心一把:向刘翔赠送保险,刘翔何许人也!保险金额1亿元!这都是很好的新闻亮点。

  2008年8月18日,据说这个日期是精心挑选并安排给刘翔的。11时50分,刘翔冲出起点后只跑了两三步,从大腿上摘下了道次牌,宣布退出比赛。

  事件发生后,立马有人记起一年前平安的动作。一年前,2007年10月,中国平安(26.01,-0.75,-2.80%,吧)签约刘翔出任平安的“公益大使”。报载:中国平安、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与中国田径队及刘翔三方分别签署了一份保额为人民币1亿元的人身意外险保单,其中刘翔个人拥有1年期的1亿元保额的人身意外险,其余的田径队员每人100万元的人身意外险,保险期限2007年11月1日至2008年10月31日,为时1年。

  根据保监会的相关规定,以上保单涵盖的风险范围在正常的人身意外险保障范围内。

  当时媒体是这样报道的——

  刘翔说:“运动员最怕的就是受伤,我去年受伤,我身边的每一个人都非常担心,当然也包括我自己。”有了保单后,刘翔笑说:“我觉得自己应该是无后顾之忧了,接下来我也会全身心投入到训练中,为明年北京奥运会做准备。”其教练孙海平解释:“主要是为明年奥运会一心备战,现在把许多活动都提前做了。”

  这话估计不是刘翔自己的话,十有八九是什么人模拟刘翔的语气编出来的。

  有记者就平安保险曾赠刘翔1亿人民币人身意外保险单事件致电中国平安,平安表示: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已表态,当下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刘翔尽快恢复重返赛场,不需要向中国平安提出索赔。

  而北京奥运会主新闻中心也搞不清平安能赔不能赔,干脆就外交辞令一把。8月20日,北京奥运会主新闻中心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日本TBS电视台记者提问:“在报纸上也看到,他有一份保险是1亿元,希望听你们来说一下这个问题。”发言人王伟这么回答:“至于你说的1亿元保险问题,我没有听说过。”

  体育界这么一件大事,王伟真的不知道么?怕是摸不到平安和刘翔的底吧。

  所以说,这个案例很有点分析的价值。第一,保险公司赠送保险很平常,一般赠送意外险居多,为什么呢?纯意外发生的几率还是很小的,所以说费率就非常低,100万的保险金额,费用不会超过500元。在媒体上宣传时,一般是不会把保费透露出来的,而是把百万、千万级的保险金额好好表述一下。对于保险业的基层公司,赠送短期的意外伤害保险,估计连保单都不用出。花小钱,办大事。

  第二,现在看来,平安赠送的保险金额虽达1亿元,仅仅是意外险,不是突发性的事件是不赔的。平安也已经明确,刘翔的伤害不属于保险责任。我们所说的意外险,只保意外之中发生的伤害,而且要有很明显的后遗症。平安公司意外险伤残标准分为七级34条,对照刘翔的情况,确实一条都不符合。那孙海平、刘翔在与平安商谈赠送保险时,有没有清楚这一点?有可能知道,也有可能不知道。如果知道,刘翔说出以上的话,就明显做不实宣传,有误导大众之嫌。如果连当事人也不知道保险的责任范围,那确实有销售误导之嫌。

  第三,平安公司给老百姓上了一次保险专业课,就是意外险和运动员专门保险是两回事,赠送给刘翔的这份保单,并不同于国外为运动员特殊身体部位所投保的保险。 也只有刘翔因伤弃赛后,我们老百姓才知道,国内尚无运动创伤险。也就是说,对于贝克汉姆的右腿、舒马赫的手臂等,国内还没有专门针对体育项目、运动创伤和伤病开办具体的保险。 只是平安公司的媒体宣传时,并没有先给老百姓好好上一课,否则也没有那么大的轰动了。以后,老百姓买意外保险也更清楚了,什么能赔什么不能赔,不能仅仅听保险公司的。

  第四,刘翔没有去索赔,平安公司也没有高姿态地送赔款上门,确实是一个息事宁人的结束。或许,刘翔因伤退赛,没有心情去争取这份赠送来的东西;或许,刘翔已经知道了不在保险责任之内,于是主动放弃。再想想,如果平安公司主动送赔款行不行?从营销企划上来说,紧跟刘翔因伤退赛这个新闻热点,肯定有更大的宣传效果。只是赔多少很难界定,一赔就要讲规则,根据哪一条哪一款,用什么标准,该赔多少,众目睽睽之下,不可随便找个理由、编个数字,因为平安意外险的条款中根本找不到参照系。如果刘翔强行索赔,量平安公司也不敢拒赔,毕意大家都盯着呢。那平安会不会反告一下刘翔骗赔呢?如果平安反告一把,理由也很多。

  第五,我们再猜想一下,8月18日刘翔强行起跑了,又会是怎么一个结局?很显然,一定会发生更严重的伤残事故,那必将刘翔和平安公司推入更为进退两难的境地。因为是在比赛之前发生的伤痛,可以与意外伤害不相干,大家也能理解。但是在比赛中发生伤害,怎么办?幸亏刘翔退赛了,大家都图个清静。

  第六,以最恶意的推测,或许这是刘翔和平安联手演出一场品牌宣传战略,只是出现这样的结局,大家都没有想到。平安公司一向在企业形象推广上很有创新,不过这次赠送意外险事件,是不是吓出了一身冷汗?也给其他保险公司一个提醒。赠送的保险也是保险,特别是向名人送保险,向大型活动送保险,向特别人群送保险,还是谨慎点好,否则会弄巧成拙。

  来源:《保险经理人》  责任编辑:余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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