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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幽状告黄健翔证据不足败诉
2009-05-08 08:29

  北京时间5月8日上午,陆幽状告黄健翔名誉侵权一案在北京朝阳法院正式宣判,最终法院判定陆幽证据不足,宣布其败诉。

  这起名誉侵权案源头始于黄健翔在新浪发表的一篇博客文章,2008年6月6日,中国队参加世界杯预选赛期间,黄健翔在自己的博客中发表《丑话说在前边》的博文(点击观看黄健翔博文),爆料外籍主教练杜伊性丑闻,文中提及杜伊把“国家队首席跟队记者”搞成了宫外孕。在博客发表之后不久,黄健翔将涉及性丑闻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删除,并在文尾进行了注解如下:“接受了部分网友的意见,删去有关私人生活的攻击。面对中国足球在生死关头的种种“怪现状”,常常让人无法做到心平气和。”

  此后,有网友在论坛中指出该名女记者就是央视体育频道的陆幽,部分媒体也对此事进行了广为传播。对此陆幽认为,黄健翔的博文对自己的名誉造成了侵害,遂将黄健翔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名誉,以及道歉并连带赔偿精神损失费50万元。本案于2008年12月第一次开庭审理。

  2009年4月27日,本案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原告称,已向法院递交核心证据,并有央视相关人士出庭以证明其首席记者身份。5月8日,此案在北京朝阳法院正式宣判:法院判定陆幽证据不足,一审宣布败诉。

  据相关法律人士称,陆幽首先要证明黄健翔博文当中的的首席跟队记者就是她本人,同时也要证明其社会评价因此降低,且与黄健翔的博文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可以说,以上三点举证难度依次递加,最终陆幽难以证明诽谤成立。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院最终判定陆幽败诉。

  来 源:新浪体育  责任编辑:余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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