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民俗 建德新闻网
0571-58318323
我要投稿
建德市新闻传媒中心 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 建德新闻网 > 建德频道 > 文化民俗

微信扫一扫分享

火车站11警察获刑
2005-12-06 10:31

来源:新华网

  成都火车站派出所“警贼勾结案”一审宣判

  昨日,轰动全国的成都火车站派出所“警贼勾结案”,在贵阳点击查看贵阳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判决。三大本共计64页的判决书,以徇私枉法罪分别判处张保观等11名涉案警察3年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宣判后,除3名被判缓刑的被告人之外,余下的都表示“一定上诉”。

  此次接受宣判的11名被告人均为成都铁路公安处成都火车站派出所原民警,分别于2005年3、4月间因涉嫌滥用职权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决定实施逮捕。鉴于本案的特点是警察以警组的形式与盗窃团伙相勾结犯罪,11名被告人被合并为3案分别提起公诉。

  二次开庭审理7人

  上午9时,11名被告进入法庭,他们都没有戴手铐。

  法庭首先对崔少峰、李东升、宋宁三人进行了第二轮审理。公诉机关出示了崔少峰禁闭最后一天做的谈话笔录。笔录里,崔少峰承认与警长宋宁等伙同放“宜宾点击查看宜宾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贼”进入候车室盗窃旅客财物、收取“班费”分赃的事实。崔少峰的辩护人认为其在被拘前已经如实交代主要犯罪事实,属于自首,公诉方认为崔少峰认罪态度较好,自首可以为其减轻罪刑。

  上午10点,法庭对智勇、彭勇、金国玉、林维进行第二轮审理。公诉方认为,彭勇于2004年3月向所领导举报,6月到检察机关自首,但是其检举揭发的内容没有材料证明,相关证人未得到证实,部分检举内容属于公安机关已掌握事实,公诉方因此认为不属于法定从轻的范围。彭勇对此提出异议,他辩解自己于2004年3月向所领导汇报情况,提供的名单上有多人,现在没查出来不能代表没有,应该重新调查。而且首次向领导汇报是单对单的汇报,没有书面证据是有客观原因的,不能因此否认他的认罪态度。

  10时30分,法官宣布休庭。

  等候宣判家属担忧

  在法庭第一、二轮审理完毕之后,崔少峰等7人被法警带出法庭,接下来就要对程辉等4人当场宣判。这时几名被告家属也陆续走出法庭暂时休息,在法庭外面议论纷纷。他们都在小声发表自己对该案的见解,同时也对自己的亲人表示担忧。

  崔少峰的母亲说,自从儿子出事后,这是第二次见面,上一次见面是在10月9日第一次开庭,现在天气渐渐转凉,她一直很担心儿子的冷暖。她说,儿子自从到成都火车站派出所工作以来,工作很认真。她儿子曾经多次讲,派出所4个警组全部都在“吃”黑钱、收贼的钱,他很想换个环境。林维、张保观的妻子聚在一起,她们眼睛都是红肿的,其中一女子当着记者的面流下了眼泪。

  上午宣判4人领刑

  上午11时,短暂休庭之后再次开庭。程辉、冯桃、接正锦、张保观等4人被押进法庭,听候宣判。28页判决书,认定这四名警察败类的罪名成立:张保观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冯桃犯同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接正锦犯同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程辉犯同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下午宣判7人领刑

  下午4点开始,法庭对另两组7名被告进行宣判,到5点20分才结束。第一组被押上来的是宋宁、李东升、崔少峰,三人因犯徇私枉法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五年、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接下来被押上法庭听候宣判的是彭勇、林维、智勇、金国玉。法庭宣判:彭勇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林维犯同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智勇犯同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金国玉犯同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记者曹笑李东阳)

编辑:范胜利 

责任编辑:

扫一扫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