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村民赖某做了件可能是自己一生中最为懊悔的事情,因未听家人劝阻执意要在山脚田边烧荒,不慎引发了一场森林大火,自己不仅赔偿了巨额损失18万余元钱,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1月22日中午12时许,莲花镇一村民赖某(男,1953年生),趁天气晴好,就去本村“马面山”自家农田里,把一些杂草烧掉好种荞麦。因田就在山脚下,火随风势一下子就窜上了山,赖某慌忙去扑救已经来不及了,这把火一下子就烧掉了“马面山”上的几十亩毛竹林、桂花树、板粟等经济林。经鉴定,该场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72亩。现该案已被列为刑事案件侦查。
根据火灾的受损情况,森林公安局汇同镇、村干部对火灾损失赔偿的事宜进行了协调处理,赖某态度积极诚恳认罪,目前已赔偿因火灾造成的全部损失款项共计18万余元。审讯中,赖某表示,当时他老婆叫他不要烧,他自己认为能控制得住,没有听从劝阻,这把火一下子就烧掉了18万,自己还要承担刑事责任,真后悔啊!
(通讯员 王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