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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柴间、车库等不符合居住标准的房屋不能出租供人员租住
2017-04-18 14:39

已有3人被罚

4月9日以来,由市政法委牵头,市公安局、市住建局、新安江街道等组成的检查组,走进新安江主城区各楼栋开展车库、柴间出租清理整治前的摸排工作,这意味着主城区将正式进入禁止柴间、车库等不符合居住标准的房屋出租住人模式,如果你还在出租,请在4月底前请主动整改清空,以免被公安机关处罚。

目前,已有3人被罚:4月15日,住在新安花园的夏某将楼下柴间出租给徐某居住,被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另两人也因出租柴间或车库供人员居住被予以500元的处罚。

据悉,去年杭州市正式实施《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明确指出出租房屋应该以卧室或起居室(厅)为最小出租单位;而且不得是分隔搭建后形成的房间。最初设计为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过厅、过道、贮藏室、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其他非居住空间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也就是说车库柴间等不符合标准的房屋,禁止用于出租住人。

新安江派出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排查还在继续,排查以房产证为主,如果房产证上注明该房屋为柴间或车库的性质,那么就不符合居住标准。截至目前,已排查了300余家柴间、车库等不符合居住标准的出租房,责令房东限期整改。若房东在整改期限到期后还拒不整改,仍将柴间、车库等不符合居住标准的房屋出租给人员居住,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给予200元—2000元的罚款,若出租房因为消防问题被查封后,仍然出租,将可能被行政拘留,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市民对违规或存在消防隐患的出租房进行举报,举报热线:0571—64722419或110。(记者 吴燕 通讯员 游跃萍)

 

 

责任编辑: 储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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