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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机将车交给朋友驾驶,交警开出千元罚单
2017-10-13 13:33

借车给他人需谨慎!

“他说我开车太慢,就要求我们换下位置由他来开,可我不知道他没有驾驶证呀!”日前,交警大队杨村桥中队在白章线查获一起无证驾驶,车主邵女士将车给朋友驾驶,不料对方无驾驶证。事后,她后悔地说:“错就错在车子给朋友开之前,没有确认他是否有驾驶证。”

事情发生在一个周一的上午,邵女士与朋友童某驾车,从新安江去大洋看石材。一开始,车由车主邵女士驾驶,童某坐在副驾驶位置。当车行至下涯马目路口时,童某接到一个电话,称朋友已经催来,要求他们快点。此时,童某嫌邵女士开车慢,便提出两人换位、车由童某驾驶的要求。没有多想,邵女士便靠边停车,自己坐到副驾驶,把车交给童某驾驶。

“我当时真的傻眼了,我一直以为他有驾驶证,直到交警将我们拦下。”邵女士说,当他们行至白章线时,遇到交警正在路上执勤,民警要求童某拿出驾驶证例行检查,可是童某却说他没有驾驶证。交警当场扣了她的车,并通知他们于15日内到杨村桥中队处理。邵女士说,她与童某是朋友,她心里一直认为童某是有驾驶证的,但从未向他本人确认过。

10月11日,邵女士与童某前往杨村桥中队作了笔录,童某称他知道没有驾驶证是不能驾驶机动车的,但当天心太急了,自认为开车比邵女士要快、要稳一点。如今,童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期间驾驶机动车被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1000元,而邵女士将机动车交由无证人驾驶,被罚款1000元。

借车给他人需谨慎!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2项规定,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如发生交通事故,作为车主则要承担连带责任负责赔偿。

(记者 吴燕 通讯员 邵菁媛)

 

 

责任编辑: 蔡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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