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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案例:交通法律知识
2018-01-25 14:12

1.我的车辆投保了全险,发生了交通事故是不是所有的损失都能够得到赔偿?

【点评】车辆投保的保险包括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附加险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车身划痕损失险条款、自燃损失险条款、车辆停驶损失险条款、代步车费用险条款、新增设备损失险条款、车载货物责任险条款、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条款、附加油污染责任险条款、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险条款等。其中交强险是强制性险种,机动车必须购买才能够上路行驶、年检、上户。

一般意义上的全险指的是交强险和商业险中的基本险,附加险条款中所列的情形一般是基本险中不赔偿的部分,如事故中存在这些情形但未投保附加险条款的,很可能得不到赔偿。

2.我驾驶车辆在小区内发生了交通事故,这种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的,是否可以适用有关交通案件的法律规定?

【点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可以参照适用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

3.我被一辆未购买保险的车辆撞伤了,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点评】未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的投保义务人应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驾驶人与投保人不是同一人的由驾驶人和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交强险范围外的由车辆驾驶人与您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责任。

4.无照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点评】无照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仅针对第三人人身损害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保险公司在赔偿后有权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

5.我主张由交强险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抚慰金,是否应该支持?

【点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6.我的车辆被别人套牌了,套牌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我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点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由套牌车辆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被套牌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7.我的车辆借给别人时发生了交通事故,我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点评】这种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首先由机动车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赔偿,但也有下列情形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有过错的。

8.我在驾校学习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是驾校还是我承担责任?

【点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由培训单位即驾校来承担赔偿责任。

9.我想买车,在4S店试乘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点评】在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提供试乘服务者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试乘者有过错的,应当减轻提供试乘服务者的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 许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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