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在对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中 ,共立案查处了6家医疗机构。皆因为在执业注册临床类别的执业医师,未经系统中医药知识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擅自为患者开具中药方剂,超范围开展中医诊疗活动的行为。
依据卫生部《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医师的执业类别包括下列4种:1、临床;2、口腔;3、公共卫生;4、中医。医师进行执业注册的类别必须以取得医师资格的类别为依据。医师不得从事执业注册范围以外其他专业的执业活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医疗机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的,按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处理。”由此可见,不同类别专业的执业医师跨类别专业从事诊疗活动是违法行为,必须依法查处。
中医理论博大精深,对于没有系统学习过中医理论或者不具备开中药方剂资格的西医大夫,应本着对患者负责的态度,认真系统学习中医理论,取得《西医人员学习中医培训合格证书》,方可具备相应执业资质。
同时,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当规范西医人员开具中药方剂的行为,切不可放任不管,听之任之,胡乱开方的结果不是治病,而是致病。
(通讯员 刘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