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0日建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监督法有关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现将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监督计划公布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围绕关系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常委会计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九个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上,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与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联系落实。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常委会会议上,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与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联系落实。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域总体规划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常委会会议上,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与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联系落实。
(四)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依法治市和普法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常委会会议上,有关准备工作由法工委负责与“一府两院”及相关职能部门联系落实。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工业经济工作评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与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联系落实。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和城建环保工委负责与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联系落实。
(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社会保障运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与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联系落实。
(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有关准备工作由代表工委负责与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联系落实。
(九)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建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与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联系落实。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决算。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09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
(二)听取和审议市审计局关于200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建德市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建德市201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常委会会议上。
以上所列四个报告,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与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联系落实。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
根据省、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开展上下联动的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有关具体组织工作由城建环保工委负责。
四、专项工作评议
评议食品安全工作(包括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领域)。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有关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财经工委、教科文卫工委、农工委具体负责实施。
五、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对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推动政府依法行政。有关具体审查工作由相关工委按照职责负责。
对列入2010年监督计划的项目,各负责单位要按照监督法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注重实效,扎实工作,确保各项监督工作如期完成。视情况需要,主任会议可对监督计划作必要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