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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宣传册
2012-07-05 17:10

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五项改革任务,公立医院改革是其中之一。国务院办公厅《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中,提出2012年在全国300个县(市)试行公立医院改革。《浙江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要求试点县(市)2012年6月底前启动改革, 2012年底在所有县(市)全面推行。目前,我省已有龙游、富阳、临安等20个县(市)实施改革。我市作为改革试点县(市),市政府研究决定于2012年6月28日正式启动。

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以破除以药补医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新机制。同时,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统筹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提高县域内就诊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三、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主要内容是实施“一减一调一补”政策,破除以药补医,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一减”即减少药品费用,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一调”即合理调整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一补”即适当增加财政对公立医院改革的投入,以及调整医保相关政策。

四、如何实施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

为规范用药管理,我市将结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医保政策制定《市级公立医院总控药品目录》,市级医院所有药品通过省药品招标采购平台实行网上采购,并按实际进价零差率销售。

五、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后如何弥补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

医院因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医疗技术服务价格的调整根据省物价局“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原则,以2010年市级医院药品差价的90%部分调整到诊查费、护理费、治疗费、手术费、床位费等五类收费中。调整后我市因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的收入占药品差价的79.69%,在省内是较低的。不足部分通过增加政府投入和发挥医保补偿作用进行弥补。

六、我市医疗服务价格是怎样调整的?

根据省物价局调价要求,合理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费用,使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我市提高了诊查费、护理费、治疗费、手术费等四类收费项目,床位费未作调整。对检查费(B超、CT、X光拍片等)、检验费等其它收费项目不作调整。调整方案报杭州市物价局审核,省物价局批准后实施。

七、门诊诊查费如何调整的?为什么要提高诊查费收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精神及要求,我市门诊诊查费调整如下:普通门诊诊查费调整为10元/次、急诊为12元/次、专家(副高)门诊诊查费调整为15元/次、专家(正高)门诊诊查费调整为20元/次。提高诊查费收费标准,既是对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后的合理补偿,也是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体现。

八、门诊诊查费报销政策有何调整?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诊查费的报销比例提高到70%。即实施改革的医院门诊诊查费(含普通门诊诊查费10元/次、急诊12元/次、副高专家门诊诊查费15元/次、正高专家门诊诊查费20元/次)均统一按照10元/次标准纳入报销范围,超过标准部分自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先按照70%比例报销7元/次,剩余部分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若市民卡上无钱,则现金支付;若超过门诊起付标准的,再按规定报销。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按照70%比例报销,剩余部分自理。

九、公立医院改革启动后,我市医保政策作出哪些调整?

一是实行药品零差率后,因实行药品零差率所调整的服务价格,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二是提高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诊查费的报销比例,同时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费用报销标准,即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孕产妇住院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定额每人次顺产1000元、剖腹产1600元的标准报销;三是逐步实施基本医疗保险总额预付制改革,逐步推行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按人头付费等方式,切实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制约作用;四是逐步扩大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市级医院、市外医院之间就诊报销比例差距,引导病人合理就诊。

十、我市哪些医院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我市5家公立医院实施综合改革,分别是建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建德市第二人民医院、建德市第三人民医院、建德市第四人民医院、建德市妇幼保健院。另外,建德市中医院、国家电网公司职业病防治院(新安江电力医院)参照执行。

咨询电话:64734579(发改);64712996(人力社保);64028398、64723166(卫生)

责任编辑: 翁校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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