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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害少女铜像的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2006-04-27 10:23
■偷走城市的雕像等于偷走一座城市的灵魂

■城东公园少儿公园铜像被盗案激起全民公愤

■杭州警方全力狙击向城市公共设施下黑手的人


昨天上午10时,江干区东方商城广场,刘旭金、胡永忠、吴利民等18名盗窃、破坏城市公共设施的犯罪嫌疑人分别因涉嫌盗窃罪、销售赃物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等被执行逮捕。

今年来
,因为铜、铝等金属的涨价,一些不法分子将盗窃的目标逐渐移向了城市公共设施。

2月27日凌晨,城东公园内少女青铜雕像“幻”自脚踝处被犯罪嫌疑人刘旭金等人锯断盗走,留下一双脚在现场。盗贼如此“惨无人寰”的恶性行为引起市民极大愤慨,并掀起了一场“讨伐风暴”。

3月份,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杭州警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盗窃、破坏城市公共设施专项行动。在城区以打击盗窃、破坏市政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燃气、交通设施以及城市雕塑、景观、环卫等公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在郊区以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等城市公共设施及收销赃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行动中,“2·27”城东公园少女铜像被盗案、江干区丁桥镇临丁路系列盗窃电缆线案件、景区“1·5”少儿公园铜牌、铜像被盗案等一批性质恶劣的重大案件都相继告破。

警方表示,对这18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公开处理并向市民宣布逮捕决定,在震慑违法行为的同时,也希望全社会力量都能积极参与到打击盗窃、破坏城市公共设施违法犯罪行动中来。下一阶段,公安机关仍将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从重从严打击这种犯罪行为,坚决把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

案例回顾:



犯罪嫌疑人刘旭金、胡永忠、吴利民。

2月27日凌晨1时,刘旭金伙同他人在城东公园内用锯子将少女青铜雕像的脚踝锯断,将其窃走(青铜雕像价值38000元)。2月28日,胡永忠伙同他人将青铜雕像销赃至建德。



犯罪嫌疑人唐成坤、潘显钧、方若锋、刘永庆、范振南、范伟、张中伟。

2005年3月至2006年1月,唐成坤伙同潘显钧等多次在江干区丁桥镇临丁路上,盗窃正在使用中的路灯电缆线,造成临丁路上的路灯经常熄灭,危害社会安全。2月7日、2月8日两天,唐成坤伙同他人在丁桥镇临丁路建塘村路段和赵家村路段,盗窃正在使用中的路灯电缆线9段,价值12000余元,总共造成28盏路灯不亮,长约1120米的路线无照明,危害社会安全。



犯罪嫌疑人韦玉辉。

2005年10月18日,韦玉辉伙同他人窜至环城北路中河高架桥处,用大力钳剪断该处正在使用中的路灯电缆和景观灯电缆(总价值人民币2万余元),然后抽去电缆线内铜芯后逃离现场,造成该路段大面积灭灯。



犯罪嫌疑人胡衍军、汪春龙、黄志军、胡燕来、孙大峰。

2月22日凌晨,黄志军伙同他人驾驶汽车、携带工具窜至祥符镇石祥路和巨州路交叉口万谷纺织厂背后围墙外,以攀爬电线杆的方式盗剪正在使用中的通讯电缆约160米,价值人民币5000余元,造成公共用户通讯中断达4小时。3月3日凌晨时分,黄志军伙同他人再次窜至老地方盗剪通讯电缆约135米,造成公共用户通讯中断达4小时。



犯罪嫌疑人方智明、李松峰。

1月5日23时许,方智明伙同他人经事先踩点预谋,携带手推车、大力钳、扳手等作案工具,租用小型汽车窜至西湖风景名胜区少年儿童公园,趁夜间无人之机,盗窃少年儿童公园内的十二星座解说铜牌十二块(价值人民币35460元)和铜质人像雕塑两尊。销赃共得人民币10300元。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金晓琼 胡竹林 责任编辑:余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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