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汇编 建德新闻网
0571-58318323
我要投稿
建德市新闻传媒中心 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 建德新闻网 > 热点专题 > “新安夜学”网 > 资料汇编

微信扫一扫分享

浙江省1月份3批次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7-04-15 16:50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浙江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调研员刘承松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5年、2016年春节期间,刘承松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超市卡,共计价值6600元。2016年7月,刘承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桐乡市电子政务办公室主任王新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安排并违规收受礼品问题。王新民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接受相关投标人组织的宴请、娱乐等活动安排,并收受服装、香烟等财物,共计5350元。2016年10月,王新民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舟山市城市一卡通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华违规发放购物卡问题。2016年9月,张华以加班补助为由,授意工作人员购买购物卡5张,共计5000元,违规发放给员工,并以购买茶叶名义开具发票报销。2016年10月,张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购物卡予以清退。

(浙江省纪委)

浙江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象山县定塘镇后洋塘村党支部书记、村经济合作社社长赵有赏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9月,赵有赏组织村干部、村民组长及村全体党员共51人,借赴横店影视产业基地学习考察影视棚建设之机,到一些景点游览并违规公款吃喝,门票、餐费共计消费1.1万余元,在村集体账目中报销。2016年12月,赵有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费用已清退。

2.丽水市莲都区文化馆馆长王晓津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莲都区文化馆违规将莲城剧场对外提供演出场所收取的劳务费5.4万余元不入单位财政账户,违规向单位职工发放津补贴2.62万元。2016年9月,王晓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费用已清退。

(浙江省纪委)

浙江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浔南村党支部书记王法明,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鹤林违规用公款购买香烟问题。王法明、张鹤林违规用公款购买香烟,共计3万余元,用于接待。2016年11月,王法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鹤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金华市金东区源东乡上京村党支部书记施世伟违规购买万年历、年画问题。施世伟以村集体和发放村规民约的名义,违规购买、发放万年历、年画176份,共计8320元,并以伪造村民劳动补贴的形式予以报销。2016年11月,施世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江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刘小青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礼金及礼品问题。2015年、2016年春节期间,刘小青违规收受医药公司代表所送加油卡2张2000元、礼金2000元和手机1部。刘小青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刘小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浙江省纪委)

 

责任编辑: 徐巍

扫一扫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