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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平等,农村妇女究竟还有多长的路要走
2009-09-25 07:32 来源:红网

    男女平等不知讲了多少年,但对于农村妇女来说,要真正达到男女平等,不仅艰难,而且还有很长的路要走。9月24日《北京日报》报道,记者从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获悉,即将提交常委会第二次审议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中规定,以村民集体决议、村规民约等形式剥夺外来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今后有望在本市被依法予以禁止。

  

  北京是我国的首都,政治文化中心,用一首歌词的话来说,是全国各地老百姓最向往的地方,就是这样的地方也没有做到男女平等,其他的地方要做到男女平等也就可想而知。报道说,在实际中,有部分经济发达农村,采用村规民约或者村民大会讨论等形式,对妇女,特别是外来媳妇的落户权、土地承包权、村集体经济股份分红权予以限制,不许外来媳妇落户,进而不允许她们享受村里的一系列福利待遇。也就是说,经济越发达的乡村,男女就越难落实男女平等。出现这样的情况,除了封建思想仍然严重外,还存在着“保护主义”和“经济壁垒”,你嫁给本村村民,但不能享受本村村民的福利待遇,这样男人就占了经济主导地位,也防止了借结婚之名骗财之事,即使女方和当地男人拿了结婚证,也很难分到财产。

  

  如今,我们家乡的一个小伙子要娶一个媳妇,少不了8万元钱彩礼送给岳父岳母。邻居大婶的女儿订亲后,收了10万元钱彩礼,姑娘就跟小伙子出去打工了。我问大婶,小伙子家能拿出10万钱吗?大婶说,听说借了6万元。我说,哪他家需要多少年才能还清这债务?大婶告诉我,不是她不心痛女儿,要是你不拿他一笔钱,小伙子今后不要她女儿咋办?

  

  虽然离婚自由的权力早已以法律形式明确肯定,但至今在乡村还有这样的谚语:“女人离婚要跑烂鞋,男人离婚只需一担柴。”这个“柴”有两种含义,一是离婚的时间只要砍一担柴的功夫,二是女人如一担柴这么廉价,离婚时能捡几件换洗衣服走路就不错。乡村离婚的女人大都如此,因为房屋是不动产,就是上告到法院也分不到,即使拍卖也没人买,乡里乡亲的,谁也不会做这样的傻事,那是被戳脊梁骨的。乡村社会要做到男女平等很难,记得村里一女人嫌男人家穷要离婚,男人是拳打脚踢,而村里男男女女都围观并吆喝着:“要打,狠狠地打!打得她不敢离婚。”村里人说不要破坏了村里的例规。而当男人要把女人赶出去,不出去也是打,忍受不住暴力的女人能不出去吗?记得凤儿长得水灵灵的,是我们村里最漂亮的姑娘,由于漂亮,她嫁了一个不错的老公,小伙子聪明能干,家又富裕。可今年我回家看到她,却变了一个人似的,目光呆滞,脸上毫无表情。母亲说,她的男人嫌她生了两个女孩,不会生男孩,要跟她离了婚。她还没离婚就疯了,因为那个狼心狗肺的男人跟另一个女人生了一个男孩跑了。别看一些乡村男人疼老婆,而一旦要离婚,翻脸就不认情,仇人似的。

  

  话要说回来,北京拟立法保护外来媳妇落户等权益,在修订草案修改稿中,对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集体福利和保障、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征收权益分配等方面,都依据“男女平等”的原则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根据修订草案修改稿的新增条款,分布在全市各区县的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今后有望成为遭受家庭暴力有家难回妇女的“避风港”。公安机关“应当将家庭暴力案件纳入出警工作范围,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家庭暴力求助投诉及时进行处理”。其实北京市这些新增的条款,也是全国其他农村妇女所向往的。

 

[作者:洪巧俊]

责任编辑: 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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