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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恐惧症”也许不是坏事
2009-11-10 09:38 来源: 新华网

 

  所谓“信息公开恐惧症”,至少隐含着这么两层含义:一是网民关于信息公开的监督意愿合情合理;二是被监督者不愿或害怕公开信息,以种种牵强附会的理由拒绝信息公开。正是由于信息公开需求与供给出现较大落差,这才导致基层干部心生畏惧,面对网民咄咄逼人的监督诉求,要么顾左右而言他,要么干脆保持沉默,静待网民关注热度的自然冷却。

 

 

  例证信手可得。南阳市民王清因为要求政府部门公开“三公”消费信息,结果反被当成间谍,“家门口常常出现一些可疑人员”;深圳“公共预算观察志愿者”组织成员李德涛在向上海提出公开预算要求后,上海财政局却以预算属“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公开。值得注意的是,前者因为王清本人直接与当地领导写信,后者则因舆论和网络的介入,事件结局才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这也表明,一般情况下的一般途径,公众关于信息公开的呼声难以得到满足。

 

  时下,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步伐与公众实际需求仍有较大差距,弥补差距需要相关制度积极跟进。跟进的动力虽然不排除执政者自身的主动性、积极性,但更离不开公众监督的外部压力。否则,信息公开难免步履蹒跚,有形式而无质量。

 

  不过,一些基层官员害怕信息公开的心理,虽然有些不情愿,但也折射了对监督力量的某些认同。比较于那些动辄扯虎皮做大旗,或者以权势压人,拒绝信息公开的作派,这种“恐惧症”又何尝不是一种进步呢?关键是,这种“恐惧症”应该转变为促进信息公开的有益动力,而不是想方设法封堵公众监督诉求的通道。

责任编辑: 余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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